06.10 “公務員”與“事業編”的選擇,其中你不知道的門道

本質區別

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國家機關中除了工勤人員以外的人員都是公務員身份,都屬於公務員編制。

黨群機關:指中共及各黨派機關工作的人員,如:省、市、縣委及他們所屬的單位和部門(紀委、政法委、組織部、宣傳部等);

行政機關:指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所屬單位(如財政局、公安局);

參公事業單位:一般指行政機關所屬,擔負一定行政工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事業人員主要指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事業單位是指為國家創造或改善生產條件、增進社會福利,滿足人民文化、教育、衛生等需要,其經費一般由國家事業費開支的單位。

全額編制:

即全額財政撥款事業編制,不允許也不能自主創收,完全靠財政撥款的單位,多指一些公益性事業單位和部分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如:公辦義務教育學校、防疫站、海事局、公辦幹休所、交通局下屬交通稽查隊、衛生局下屬防疫站等等。

差額事業編制:由財政進行差額撥款,待遇和收入在一定程度上掛鉤。如:公立醫院、公立大學、日報社等等。

自籌自支事業編制:一般指單位支出完全依靠自身收入,實際上與企業差不多,待遇和經營狀況息息相關,多為一些服務型事業單位,如政府招待所、政府下屬培訓中心、從事應用性研究和開發的科研單位、政府直屬印刷所等等,隨著事業單位的改革將逐步改制成企業。

根據事業單位改革的進程和情況看,差額撥款、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的撤併、改制在所難免,所以下文重點介紹全額撥款事業單位。

另外,還有一種行政事業單位,指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其履行的是執法監督和社會一些管理職能,如部門所屬的執法監督、監管機構等,其工作人員事業行政事業編制,行政事業單位目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隨著事業單位分類改革的推進,將來很多行政事業單位將納入公務員序列。

編制區別

公務員編制是行政編制,是政府機關的正式人員。按照相關法律規定,國家行政機構的行政編制人員實行公務員管理,國家權力機構、國家司法機關、黨派組織、人民政治機構的人員參照實行公務員管理。

事業單位一般不要求實行公務員管理,但也有個別事業單位參照實行公務員管理。事業編制是輔助編制,事業編制按照財政來源又可分為全額事業編制、差額事業編制和自籌自支事業編制三種。

現在的政府機關有部分人是公務員編制,部分人是事業編制。公務員編制是要中央編制委審批才有的,一般單位名額都是固定的,除了每年報計劃,公開招考公務員以外,不能隨意增加。但是由於政府機關的業務量增加,又沒有公務員編制,於是就招聘事業編制人員,在國家人事部不備案、不掛名,工資由單位自己或者地方財政供養。政府機關所屬的事業單位,只有領導(副處以上或者少量正科)是公務員編制,其他人都是事業編制或者是合同工。

工作區別

公務員是國家政府工作部門的工作人員,具備行政權力。

事業單位是服務性質的單位,通常情況下不具備行政權力,這是事業單位與公務員之間更大的差別所在。

隨著國家對政府機構和事業單位改革的推進,這兩類單位今後的職能劃分將更加清晰,機構運轉將更為規範。

待遇區別

公務員的工資收入由政府財政承擔,並根據國家財政狀況進行調資,公務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公務員法》的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人員的工資收入一般由各事業單位根據市場情況而定,事業單位人員享受的保險福利是按照國家有關的社會保障規定執行,一般要逐步實行社會化。

應該說:同崗位同資歷情況下公務員編制比事業編制收入要高一些。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決定》提出:“要改革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和津貼補貼制度,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增長機制。推進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深化公務員分類改革,推行公務員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制度,加快建立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公務 員和聘任人員管理制度。完善基層公務員錄用制度,在艱苦邊遠地區適當降低進入門檻。”

從政策導向來看,未來公務員和事業單位人員的收入將有較大提高,尤其是對於數量更多的基層人員來說,實行職務與職級並行、職級與待遇掛鉤對於廣大基層人員是一大利好。

好啦!童鞋們,在今天看來,公務員職位仍然是“金飯碗”,事業單位也依然是“銀飯碗”。有志於從事公職類工作的學生,應抓住時代給予的機遇,奮力一搏。

“公務員”與“事業編”的選擇,其中你不知道的門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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