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2 東方花旗“夢斷”7年合作路:前合規總監訴訟糾紛引真相猜測 解職是被“蓄意報復”?

中國網財經12月23日訊(記者 鄭嵐予 梁冀)最近,東方證券的投資者們心裡一定忽上忽下,叫了7年的東方花旗忽然就沒“花旗”了。

花旗以淨資產價格退出東方花旗,理論上對東方證券是個利好。然而在證監會表示對此交易“原則上無異議”的7天之後,東方花旗原合規總監戴建國與東方花旗的訴訟在上海黃浦區法院進行了不公開審理,這讓投資者們憂心忡忡。他們就此事提問東方花旗董秘,收到的回覆是:“此事屬於勞動合同糾紛,相信法院將基於事實作出合理判決。”

戴建國顯然不這樣認為,他對中國網財經稱:“這不是普通的勞動合同糾紛,而是蓄意報復。”據戴建國自己所說,他在任時是東方花旗唯一一位由花旗方面提名的高管,其餘正式高管全部來自東方證券,東方證券的強勢可見一斑,如今分離的局面也並不令人十分意外。

而花旗退出東方花旗的真正原因,因為這起訴訟糾紛再度受到關注,究竟是東方證券過於強勢還是另有隱情,眾說紛紜。

花旗不再揚東方

東方證券12月初發布公告,稱上海證監局對公司受讓東方花旗33.33%股權原則上無異議。也就是說,相關程序完成後,後者將成為東方證券全資子公司。

今年年初,東方證券董事會通過議案,同意以2018年12月31日經審計淨資產值乘以花旗亞洲出資比例的價格收購後者所持東方花旗33.33%股權。以當日東方花旗資產淨額14.27億元計算,股權轉讓對價為4.76億元,相比彼時2.67億元的出資額,花旗亞洲實現投資回報2.09億元。

中國網財經記者就花旗退出原因採訪了東方證券,但對方未作正面回應,只表示花旗亞洲2018年12月向公司發出《無意延長合資期限的通知》,擬將所持東方花旗33.33%股權全部轉讓給東方證券。

關於東方花旗最終由東方證券“接盤”、花旗亞洲“出局”的結果,東北證券戰略規劃部高級研究員楊豐強對中國網財經分析道,東方花旗是東方證券開展投行業務的核心主體,若轉讓給花旗亞洲,東方證券將需要從頭打造投行業務,因此基本不太可能轉讓其控股權。對花旗方面而言,過去由於外資持股受限、業務牌照單一,合資券商普遍發展不理想,未來花旗亞洲若重新申請設立獨資券商,能夠獲得全牌照業務,並且可以獲得更大的發展自主權,有助於其在中國證券業務的發展。

易觀金融行業分析師田傑則表示,過去外資機構因政策限制,只能參股而無法控股境內金融機構,市場遂湧現出一批合資券商。且當時入場的外資機構基本體量偏大,在當下政策放開的背景下,外資機構對於控股的需求越來越大,從而直接導致了控股權矛盾,致使花旗方面最終離場。

但事情的原因似乎有另一個版本。戴建國在接受中國網財經採訪時稱,東方證券主要通過東方花旗及公司固定收益業務總部從事投資銀行業務,後者班底也多來自前者原投行業務部門,加之高達三分之二的股權份額,使得東方證券在東方花旗中的話語權相當強勢,原先雙方擬定的CEO輪流制也未實行。長期以來,東方花旗CEO一直由東方證券原投行總監馬驥擔任,董事長則由東方證券董事長潘鑫軍擔任。戴建國說:“東方證券當年看好花旗的國際地位,期待其能為自身帶來大型優質客戶,最終發現與花旗的客戶資源不匹配,雙方員工彼此推薦項目的積極性也不高,彼此失望。”

前合規總監道出始末

戴建國不是一開始就出來說話的,按照他對中國網財經的說法:“整個(訴訟)涉及的金額四年總共稅前110萬,金額不算大,而對方將我掃地出門,又給我再就業製造障礙,到了民事訴訟採取不公開審理,讓人沒法繼續沉默下去。”

戴建國提到的日前這起與東方花旗勞動合同糾紛訴訟,起因要從2017年說起。

2017年12月,東方花旗因存在高管無任職資格違規上崗的行為被上海證監局責令改正,公司CEO馮驥、時任合規總監戴建國被監管約談。但馬驥似乎未受影響,一直擔任CEO兼法人代表。

戴建國告訴中國網財經,兩高管無任職資格違規一事之所以被監管部門知悉源自於2017年6月,他在內部口頭提醒和寄出匿名信提醒無果後,向上海證監會發出匿名信,並於10月向上海證監局相關工作人員承認匿名信是自己所為。2017年12月4日,戴建國在未獲董事會書面文件的情況下被突然解職,同時辦公權限被限制,無法履職。隨後,由東方花旗聘請的國浩律師事務所一位W律師拿著已經起草好的《解除勞動合同協議》(以下簡稱《協議》)要求戴建國簽署。

根據媒體公開報道,2018年3月,未能正常實現再就業的戴建國向東方花旗中外董事實名反映,稱公司涉嫌在北京金融街租賃房屋供證監會某處長使用,希望董事會調查糾正。但之後只收到花旗方面外交辭令式的回覆,稱“調查已經結束……凡需採取後續行動的,已經或將採取這些行動。”今年3月1日,東方花旗單方面以電子郵件方式通知中止支付遞延獎金(佔當年金額90%)和補償金。於是戴建國開始了維權歷程,從東方證券到其大股東申能集團,一直到4月份找上海證監局。在此期間,戴建國所有的訴求就是單純討薪,並無其它內容投訴舉報,事先也都將下步行動告知東方花旗。4月30日上海證監局書面答覆戴建國:建議通過勞動仲裁等相應途徑解決。證監局似乎沒有注意到其收到的《協議》複印件中有關戴建國不得向“監管機構、政府部門進行投訴、舉報”的條款。

戴建國事件讓大眾關注到了東方花旗的專業水平和風控管理,以及花旗決然離開是否另有考慮。據查, 2017年5月,東方花旗作為銀都傳媒的主辦券商,因在執業過程中存在對關聯方及關聯交易核查程序不規範等問題被湖北證監局出示警示函;2018年11月,東方花旗作為粵傳媒重大資產重組項目的獨立財務顧問,因未能勤勉盡責被證監會責令改正,並罰沒2380萬元;2019年5月,東方證券因對長樂投資“2017社會責任公司債券(扶貧)”項目盡調不充分被湖北證監局出示警示函。

不過,東方證券對中國網財經表示,上述監管措施均已整改完畢,公司業務正常進行,對未來業務開展或品牌不會產生任何影響。資料顯示,2018年東方花旗IPO及併購業務躋身行業前十,其中IPO過會企業數(5家)排名第七,併購業務過會金額(540.25億元)位居行業第四。2019年一季度,東方花旗承銷保薦業務收入總計8931.25萬元,行業排名第五,市場份額由去年同期的0.34%猛增至5.55%。

東方證券還表示,公司歷來重視合規經營和風險管理,堅持穩健規範的可持續發展之路。公司在接到相關監管措施決定後,均高度重視,積極自查並整改,不斷加強公司內控制度和流程建設,提高公司內控水平。

合資券商式微 外資開放影響待觀察

花旗退出東方花旗,或許是合資券商未來發展的一個趨勢。資料顯示,我國目前共有11家中外合資券商,但業績分化顯著。除中金公司身列頭部券商、東方花旗承接東方證券投行業務表現較好外,其餘9家合資券商存在感頗弱。

雖然隨著外資控股券商政策的放開,合資券商當下的尷尬處境或迎來轉機;但另一方面,也不能排除外資金融機構在獲准單獨設立券商後,合資券商可能加速消失的可能。今年4月,證監會發布《外商投資證券公司管理辦法》,允許外資持股比例最高可達51%;10月,證監會宣佈將於2020年12月1日起取消證券公司外資股比限制。目前,瑞銀證券和摩根大通證券(中國)、野村東方國際證券等三家券商已通過變更實控人和新設等方式實現外資控股。

關於外資控股券商政策落地的影響,楊豐強表示,外資控股或獨資券商入局,可能加劇行業競爭,加快行業戰略分化。外資進入後,可能聚焦自身優勢業務,佔據細分領域高端市場,例如高淨值客戶、大型機構客戶、海外投資者等。預計國內大型券商受到的直接衝擊較為明顯,從而推動部分大型券商業務下沉,擠佔中小券商業務空間,進而推動行業加快戰略轉型。另一方面,內資券商具備較強的本土化優勢,客戶資源較豐富,對本土市場更為熟悉,也需要發揮自身優勢,逐步提升綜合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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