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 “老賴”不夠還要做“無賴”桐廬男子欠債17萬竟想分141年還清

杭州日報訊 “我犯什麼法了,你們憑什麼拷我?”

“我說過我過幾天會還的!憑什麼帶我走!”被執行人老何還賴在地上大聲呼喊。

老何是桐廬法院某案件的被執行人,之前經法院判決,其應支付申請人傅某人身賠償款17萬餘元。執行中,法院依法處置了老何名下一輛浙A號牌的轎車,共計3.7萬元。因老何名下暫無其他可供執行的財產,法院將其納入全國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併發出限制消費令。

近日,老何私下與申請人商議說:“我現在確實沒有錢,但儘量每月湊足100元還給你。”

“100元?這得還多少年?”申請人驚訝地問。

原來,老何是想用此法穩住法官和申請人,扮演正“積極還款”的假象。但如此伎倆甚是滑稽,17萬元的賠償款,每月還100元,需要141年才能全部還清,老賴不夠,還做起了無賴。面對法庭的多次傳喚,老何還大打太極,不是家中親戚有事就是要去醫院看病,一再保證過幾天還,卻總杳無音信,千方百計拖延時間。

不守法也不敬畏法律,面對如此“老賴”,桐廬法院的執行法官決定直接上門。數日前的一個清晨,桐廬法院執行法官早早出發,一大早就上門將老何堵在了家裡。“戲精”老何立即開始裝病,躺在地上不起。

“現在法院是對你進行強制執行,不是和你兒戲!法院傳喚你到庭,你拒不到庭,現依法對你採取強制措施,剛才已經向你發出拘傳票,你仍然抗拒,我們是依法執行!”執行法官強制將老何扭送上警車,並決定對其司法拘留十五日。

剛剛,記者從桐廬法院得到消息,申請人已致電法官,表示老何在拘留期間,其家屬已經一次性將剩餘賠償款履行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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