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3 債務人債務太多,不夠分,下面權利法院優先執行

大家好,我是杭州鄒祺明律師,有些時候債務人債務太多,財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這時法院在執行過程中申請人可以參與分配。按照參與分配,你的債權是無法全部執行到位。

但是,如果你是對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參與分配,主張優先受償權,不用按照債權比例分配。例如:如果我對老王100萬的債權享有優先權或者是擔保物權,我的100萬優先執行,法院先給我100萬,剩下的500萬給其他的債權人按照比例分配。

債務人債務太多,不夠分,下面權利法院優先執行

什麼叫對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

優先權包括《海商法》規定的“船舶優先權”,《擔保法》確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優先權、《民用航空法》規定的民用航空器優先權以及《合同法》規定的建設工程價款優先權。日常生活中常見的是建設工程價款優先權。

擔保物權包括抵押權、留置權、質權。


債務人債務太多,不夠分,下面權利法院優先執行

(1)擔保法司法解釋規定:已經設定抵押的財產被採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措施或執行措施的,不影響抵押權的效力。舉例子:我借給老王100萬,老王將名下的一套房子抵押給我,手續符合法律規定。借款到期老王沒還錢,我起訴老王,申請執行,此時老王還有900萬的債務,也已經到執行階段。老王呢,除了這套房子就沒有其他財產了,法院最後將老王的這套房子進行拍賣,除去一些稅費還剩下600萬。我的權利屬於擔保物權,而且我是在法院採取保全措施或執行措施之前設定的抵押權,所以法院會先從600萬中拿出100萬給我,剩下的500百萬給其他債權人按比例分配。

債務人債務太多,不夠分,下面權利法院優先執行

(2)質權與留置權,我舉兩個小例子幫你們理解。第一個例子:我向老王借一千款錢,我將一塊幾千元的美度手錶放在老王那裡做擔保,手錶在老王手裡,老王用我的一塊手錶擔保了一千元借款,這種擔保方式叫質權。第二個例子:我的美度手錶壞了,拿到老王那裡修理,手錶修好,要1000元修理費,我的全部財產連一千元也沒有,老王就把我的手錶留置在他那裡,老王說你不給修理費,手錶不給你,老王用一塊手錶擔保了1000元修理費。這種擔保方式就叫留置權。當然留置權和質權的設定要符合法律規定並且要在被採取查封、扣押等財產保全措施或執行措施之前設定。最後法院將手錶拍賣,優先執行老王的一千元借款和一千元修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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