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9 精裝房裝修“縮水”業主把開發商告了

南國早報記者 王斯

合同約定衛生間是安裝馬桶的坐廁,交房時卻變成了蹲廁;約定的實木門,“實木門”內裡卻填充著紙皮等雜物……南寧五象新區光明城市小區業主韋某,以自己的精裝房精裝“縮水”為由,將開發商——農工商房地產(集團)廣西明通置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明通置業)告上法院,索賠10萬元裝修款差價。11月27日,該案在南寧市良慶區法院公開審理。

1 業主反映

35萬餘元的精裝評估價僅16萬餘元

2017年,韋某以8330元/平方米的價格,購買了位於南寧市那黃大道108號光明城市小區一套118.4平方米的房子。因為開發商銷售的是精裝房,雙方簽訂了一份《裝修服務合同》,約定開發商以3000元/平方米的裝修標準,為韋某提供精裝房,精裝總價為35.5萬多元。

今年3月24日,韋某開開心心地去收新房,卻大失所望。韋某說,新房子的“實木門”發黴嚴重,木地板多處鬆動、空鼓,櫥櫃底下居然沒鋪瓷磚,而且戶內總開關沒有漏電保護。最讓他無法接受的是,當初合同中約定衛生間是安裝馬桶的坐廁,但交付的次臥衛生間卻是蹲廁,本來是綠化陽臺,卻被開發商裝修成生活陽臺。

為此,韋某等業主多次找開發商要求整改,但開發商的整改並沒有讓業主滿意。為了弄清楚自己房屋的裝修標準到底是多少錢,今年4月,韋某委託廣西一家評估公司對該房屋的裝修價值進行評估。評估報告顯示,該房屋裝修包括管理費、利潤、稅費等,參考價值為16.1萬餘元。

總價35.5萬餘元的精裝僅價值16萬多元?韋某認為,新房的裝修質量有很大的問題,與合同約定不符,且裝修標準遠遠低於約定的標準。韋某遂將明通置業告上法院,要求該公司退還裝修差價款10萬元,並對其房屋的裝修進行整改,賠償其整改延誤使用的損失等。

2 開發商回應

裝修的新房符合雙方合同約定

對韋某的起訴,明通置業認為,該公司按照裝修服務合同所載明的品牌型號進行裝修,在房屋裝修完畢後,韋某對房屋裝修進行了驗收,並且接收了房屋,他們的裝修是合格的,也符合南寧市關於裝修價格的規定。在此情況下,該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收取價款是完全合法的。

明通置業還認為,該公司所收取的裝修價款除了必要的成本之外,還包括該公司所支付的裝修設計費、人工管理費、稅費和利潤等等,不能僅僅因為評估價格達不到3000元每平方米,就認定該公司收取的金額不合理。

該公司說,評估報告是韋某單方委託評估機構完成的,不能作為定案依據。而且評估報告所使用的照片是由韋某單方提供,沒有經過該公司和法院的現場勘查確認,評估報告所確認的綜合單價沒有列明細,所以該評估報告的價格不具有參考意義。

至於綠化陽臺的改造,該陽臺是贈送的,是根據業主代表的要求改造的。對韋某的整改要求,該公司一直都積極響應,但事實上是由於韋某不配合進行整改,導致部分整改遲遲不能完成。

3 爭議焦點

裝修款差價該如何計算?

當日法庭上,雙方爭議的焦點圍繞裝修款差價該如何計算而展開。

明通公司認為,雙方在裝修合同約定3000元/平方米的裝修標準,是根據建築面積計算的,建築面積就包含了公攤,電梯以及電梯間的瓷磚都包含在3000元之內。

“毛坯房交付是否有電梯?”韋某的代理人反問明通公司代理人,該代理人回答:“有,但毛坯房的電梯不是精裝的電梯質量和品牌。”韋某方認為,裝修包含公攤安裝電梯及電梯間的裝修費用很不合理,侵犯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屬於無效約定。

韋某方說,該房裝修總的標準應是達到價格標準每平方米3000元,而不僅是品牌符合雙方要求。因此,他要求對裝修造價進行司法鑑定,如果根據鑑定結論明通置業的裝修未能達到合同約定的標準,該公司即構成違約,應承擔責任,退裝修款差價。至於裝修質量問題,韋某接收房屋不能視為對裝修質量的完全認可。

明通公司則認為,雙方對於裝修價款的約定,並不是國家調控的價格,而是市場調控的價格。裝修價款的高低由該公司進行報價,韋某也認可。同時該公司所收取的裝修價格,也沒有違反南寧市商品住房全裝修分級指南里面規定的價格上限,該公司提供服務收取費用合理合法。

至於馬桶換蹲廁,是因為公共衛生間狹窄,裝馬桶不方便使用,也是在業主的要求下更換的。明通公司表示,如果韋某願意換馬桶,他們願意給予整改。

法庭上,法官組織雙方進行調解,由於雙方分歧太大,調解不成。該案將擇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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