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3 4.4万元“放行”未检验生猪,梅州一“蝇贪”被判1缓1


4.4万元“放行”未检验生猪,梅州一“蝇贪”被判1缓1


广东省梅州市丰顺县汤西镇农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畜牧工作负责人徐显柳违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12月3日被梅州市纪委监委通报。

2017年至2019年,徐显柳利用负责畜牧工作的职务便利,收受徐某妹、陈某生、徐某德、胡某迎四人所送的钱款合计44480元,违规为其四家的生猪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造成四家未经检验的生猪进入肉联厂屠宰,无视群众健康安全,扰乱市场管理秩序,性质恶劣。

2019年9月,徐显柳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违法所得被收缴。

来源 | 羊城派

实习生 | 区嘉璐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