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法院為一名被執行人,暫解“限高令”

南方日報訊 (記者/鄧文燕 通訊員/巫昌仕 賴國明)春節期間,英德法院執行局在辦理一起合同糾紛案件中,貫徹善意文明執行理念,對遠在異鄉的被執行人暫時解除了限制消費令,併成功促成案件當事人達成和解。

被執行人李某是一名從事砂糖桔種植的農民,因種植需要,其多次從申請人鍾某處購進農藥,雙方約定待李某種植的砂糖桔售出後再付款。然而受疫情影響,李某今年種植的砂糖桔銷路並不好,導致其嚴重虧本,故無法及時將所欠的貨款101046元支付給鍾某。鍾某隨後將李某起訴並申請強制執行,該案承辦法官通過限制消費令、失信決定書等措施給李某施加壓力,李某償還了部分貨款,剩餘28600元待償還。

為拓展銷路,李某攜其種植的小部分砂糖桔前往浙江杭州售賣。但受天氣因素及疫情影響,李某的砂糖桔仍無法順利售出,眼看砂糖桔越來越不新鮮,甚至開始腐爛,且此時果園裡的砂糖桔也開始掉落,他心急如焚,想盡快回家處理剩下的那批砂糖桔,以減少損失。正當李某準備買飛機票回家時,購票頁面的提示讓李某傻了眼,因其被限制了消費所以無法購買飛機票。

絕望之際,他撥通了英德法院執行局的電話,提出暫時解除“限高令”的申請。考慮到當前疫情防控形勢,本著“善意執行”理念,執行法官立即向執行局局長和分管院長彙報情況。在得到支持後,執行幹警馬上電話聯繫申請執行人鍾某,說明疫情防控期間被執行人李某的難處,以及被執行人願意按期償還欠款的承諾。

經耐心溝通,申請執行人表示理解,願意按被執行人李某意見達成和解,並同意解除對李某的限制高消費措施;隨即執行幹警又與李某電話溝通,瞭解其需要乘坐的車次等信息,為縮短手續辦理時間,合議決定對李某先進行單次解除限制消費令。當天,被執行人李某即可購票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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