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7 《道德经》杂谈:悟道之法

人类认识事物,是在事物之外观察它,从而得到对它的认识。前文曾谈及,道是全,作为人类是在道之内,而不可能在道之外观察它,从而对道的认识难免有身在庐山,不识庐山的遗憾。但为了运用道,又不得不认识它,但是由于道与万物完全不同,因此,当然不能运用观察、分析、判断等认识万物的方法来认识道。那么如何认识道呢?一个字,“悟”,怎么悟?

《道德经》杂谈:悟道之法

《道德经》十六章曰:“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

追求虚,达到极点,守住静,完全确实,万物蓬勃生长,我却看出了回归之理。一切事物变化纷纭,但各自返回其根源。返回根源就叫做静,静叫做回归本来状态,回归本来状态叫做常理,了解常理叫做智慧。

悟道的方法就是虚和静。庄子说:“惟道极虚”,道虚到了极点,所以无所不容,要悟道的话,也要把心灵放空,虚无一物,才能包容万物。庄子又说:“虚室生白”,堆满了物件的房间,灯光再亮也有阴影,如果空无一物,一点烛光就显得特别明亮。庄子再说:“精神生于道。”虚,是道的特色,心能够虚,精神自然产生。庄子还说:“圣人用心若镜,不将不迎,应而不藏,故能胜物而不伤。”得道的人心灵就如镜子,任物来来去去,而不加迎送,如实反映而无所隐藏,所以能够不被物所役而能役物。

人要活得自由需要资源的支撑,资源越多越自由,这是一般人的想法。前文谈到阴阳的时候,不是谈到阴、阳就是自由的力量和限制的力量吗?你凭借资源越多,那么限制也越多。庄子告诉你对待物资就像镜子,来不迎,去不留,而且牛来了照出它是牛,马来了照出它是马,真实、平等的对待万物,不贪,不执,不妄,修炼到这一步,就能真正做到虚了。

其次,要静。一个人要思考,要听取别人的意思,首先要静下来,静不下来,思绪纷飞,注意力不集中,没办法想出什么结果,别人再好的意见和道理也听不进去。

《道德经》杂谈:悟道之法


静有三层意思,一是安静,指身体能够静下来,这只是表面,一个人外表很安静,但内心可能如怒海波涛。因此,静的第二个意思是平静,指心内无波,没有情绪上的起伏,但这种静也不保险,因为随时心理可能受到刺激,而失去平静的心态。第三种是宁静,指精神上的安宁。

精神的安宁需要个终极的依靠,“归根曰静”,回到根源就叫做静,根源是什么?是道。

这时候矛盾出来了,一方面说静到确实才能悟道,另一方面说回到根源,也就是与道结合才能获得根本的宁静,这不是循环论证吗?

让我们对“万物并作,吾以观复。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详加分析。

《道德经》杂谈:悟道之法

我在前文(《道生万物》)中论述过个体在万物的支持和限制中成长,这种成长既是自由的又是受限制的,这是道的动作规则。既道并不主动干涉万物,而是万物在生长中互相影响,互相作用,而形成一个和谐的统一体。因此,“万物并作,吾以观复。”观到的结果就是“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也就是说,万物本来在道中成长,在道中变化,并不存在静不静的问题。因为它们本来就是静。

但人类不一样,他可以不静,因为他具备了自我的意识,他有心思,有欲望,他似乎具备了不断突破限制而无限追逐外物的能力,但这种能力是似是而非的,人类再怎么突破最终的结果都摆脱不了外物的限制。

睿智的老子两千多年前就告诫人类:“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静才符合本性,符合本性才是常道,知常才是智慧。

“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道;道乃久;沒身不殆。”(《道德经》十六章)

这是老子第十六章后半段,如果不知常道,不知道克制个人的欲望,胡作非为,就会带来凶险。如果知常道,知道要与万物和谐共存,就能包容;能包容,就能公道;能公道,就能思虑周全;能思虑周全就符合天道;符合天道,就符合道的动作规则了;符合了道的动作规则,就能长长久久,终身没有危险。

虚、静才能悟道,从何处着手?从减少物欲着手,减少物欲从何处着手?知足,如何知足,生活越简单,越易知足。

《道德经》杂谈:悟道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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