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2 臭豆腐有“shi”?網絡言行當有邊界

近日,一張顯示湖南味爽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味知爽”牌臭豆腐使用“屎”作為配料的包裝袋圖片在互聯網上引發關注。該公司表示臭豆腐包裝袋系被人惡意PS,相關內容純屬捏造。隨後當地質監部門通報稱該品牌臭豆腐產品包裝沒有網傳“屎”的配料成分,當事企業已向公安機關報案。(6月22日澎湃新聞)

臭豆腐是臭,但那是它的特色,所謂“聞著臭,吃著香”就是這個道理,只要吃過這類食品的人應該都明白。至於說裡面是因為含有某些令人作嘔的骯髒成分才“臭”的,那絕對是荒唐和荒誕了。即便是這種臭豆腐裡真有某種非食品成分,又怎麼會公然在外包裝上註明呢?除非是這個廠家腦子進水了。

可見,不管這個品牌的臭豆腐在食品質量上是不是真有什麼問題或瑕疵,但在外包裝的配料表中出現“shi”字怎麼看都不大可能,稍有正常思維的人都不會相信。現在當地工商質監部門也已經確認此事系捏造,可這件事是怎麼產生的卻十分蹊蹺。不過毫無疑問,此事要麼是好事者的惡作劇,也許是無心之過,要麼就是某些人的蓄意抹黑,乃處心積慮、故意詆譭。

當然,這起事件的來龍去脈和事實真相究竟怎樣,肇事者有何動機,還有待進一步調查。現在廠家已經報案,只有等警方深入查證,揪出始作俑者才能搞清楚。

然而,無論這件事看上去有多麼荒謬,廠家和相關部門如何澄清和闢謠,它都在網上網上掀起了軒然大波,造成了非常惡劣的影響,這是不可迴避的客觀事實。此外,這次事件對那個“味知爽”牌臭豆腐,包括廠家的品牌形象以及其它產品銷售產生了多麼大的衝擊,帶來了多麼嚴重的損失,都還要進一步觀察和評估。

這樣看來,不管肇事者出於什麼動機,想要達到什麼目的,是不是有意為之,都需要為自己的過錯和造成的嚴重後果承擔一定的責任,付出相應的代價。受害廠家也完全有權利依法追究造謠生事者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這件事也再一次告訴人們,網絡不是無法之地,言行當有邊界底線。相反,在網上空間反而需要更加謹言慎行,因為網絡是一個開放空間,有時它的傳播力和影響度非常驚人。也許你不經意間編了一個段子,發了一段視頻或一張圖片,卻瞬間被瘋傳和刷屏,造成無法控制和無可收回的影響。所以在網上不是什麼謠言都可以信口胡謅,也不是什麼無中生有的圖都可以“P”,否則一旦中傷他人、形成後果,就要為此承擔責任,最後只能追悔莫及。更不用說是為了達到非法目的而故意為之,那樣往往還要負擔刑事責任。

臭豆腐有“shi”?网络言行当有边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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