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8 解決“教科書式耍賴”, 多方面配合,還社會群眾一個合理的解釋!

2015年,唐山男子趙勇的父親趙香斌騎車遭遇車禍成植物人,其兒子賣房、上網求助、借款後仍然欠款近70萬,而肇事司機黃淑芬兩年來除去已賠付的40萬元商業保險和交強險,和黃淑芬自己給付的76000元外,仍然有86萬元未賠付。

而當趙勇前去討要時對方連連推脫沒錢,竟然還爆出“判也中,反正判幾年,最起碼我這錢也不用還了”的無賴至極的話語。

解決“教科書式耍賴”, 多方面配合,還社會群眾一個合理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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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然,趙勇公佈黃淑芬的個人信息有失妥當,但他的無奈也能被理解。要知道法院判決後,趙勇又多次打電話索取賠款,但都無所獲。2017年9月,他向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亦無果。法院以工作量大、人員有限的理由回覆他,讓他等待。所以與其一味批判趙勇的行為,不如探索他無奈的本源。

直到2017年12月,趙勇發微博:“九點三十七分,我爸,搶救無效離開了。今天,我沒爸爸了。”因為車禍,趙勇失去了太多:女友、唯一的房子、父親。

解決“教科書式耍賴”, 多方面配合,還社會群眾一個合理的解釋!

趙勇上訴,法院判趙淑芬賠款935935.37元。而黃淑芬除去已經給付的76000元外,仍有85萬餘元未賠付。

而本該在判決書生效後十日內給付的賠償一直沒有執行。

是目前有關肇事交通法律法規的不健全,使像黃淑芬這樣的老賴有機可乘,在賴掉別人的人生後仍然逍遙自在。

而趙淑芳僅僅靠9萬和8個月的牢獄便能一走了之。社會不能饒恕,群眾不能服氣,趙勇也不能原諒。而法律更不能容忍!

法,保衛的是一方百姓,更是給人警示的存在。教科書式耍賴案中,法律給人卻是無力之感。

解決“教科書式耍賴”, 多方面配合,還社會群眾一個合理的解釋!

希望立法部門加強立法,以防老賴再次賴掉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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