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4 圍堵監管漏洞 未來或整合網約車數據

圍堵監管漏洞 未來或整合網約車數據

時代週報記者 陳澤秀 發自廣州

三個月之內,連續發生兩起順風車乘客遇害惡性事件後,以滴滴為代表的網約車迎來了一場前所未有的監管風暴。

8月31日,交通運輸新業態協同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召開第二次會議,決定自9月5日起,在全國範圍內對所有網約車順風車平臺公司開展進駐式全面檢查。

目前,交通運輸部以及北京、廣州、深圳、武漢、南京等全國至少15個城市的交通監管部門已經對滴滴等網約車公司進行了約談。一些城市要求,網約車公司要清退所有不合規車輛與人員;將營運數據完整、實時接入政府監管平臺。還有一些城市態度更嚴厲,表態如果不按時完成整改,就撤銷經營許可證、下架App。

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城市交通研究室主任程世東認為,目前對於滴滴這類規模較大的企業,相關的監管措施威懾力不夠。“主要是以罰款為主,且罰款的數額不大。如果能向國外學習,處罰的力度與企業的經營規模掛鉤,對於大型企業罰款數額以‘億’為單位,而不是幾萬元,或許可以更好推動行業的規範化和健康發展。”

僅有1%的網約車司機合規

早在2016年7月,交通運輸部等7部委聯合出臺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中國成為全球首個明確網約車法律地位的國家。按照規定,網約車平臺、車輛和駕駛員,要求分別取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許可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運輸證》《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

“把網約車、傳統巡遊出租車並列為出租車,從根源上就決定了要沿用出租車監管制度來監管網約車這種新事物。”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課題組發佈的文章認為。

考慮到各地人口數量、經濟發展、出租車市場等存在差異,目前對於網約車的管理,以屬地監管為主。在《暫行辦法》公佈後,各地也陸續出臺了管理細則。其中,北京、上海、廣州等一線城市從戶口、車牌、車型拉高了准入門檻。如北京、上海都要求司機必須擁有當地戶籍、車輛應為本地牌照,廣州則要求駕駛員有廣州戶籍或居住證。值得一提的是,要獲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司機除了要滿足戶籍等要求外,還需要參加網約車司機的資格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

然而,現實中,同時獲得以上“三個證”的情況並不多。今年6月舉辦的2018世界交通運輸大會期間,交通運輸部運輸服務司副司長蔡團結透露,目前中國有210多個地級以上的城市出臺了網約車實施細則,34萬人取得了網約車駕駛員資格,17萬臺車輛取得了網約車運營證。據《中國經濟週刊》報道,目前我國網約車司機人數超3120萬,是出租車司機人數的10倍以上。這意味著,網約車的合規率僅為1.1%,絕大部分的司機和車輛,都處在灰色地帶。

程世東表示,現在持證的網約車車輛和駕駛員雖然並不多,但這不意味著真正符合條件的不多。除了北京、上海等個別城市門檻較高的除外,從全國整體來看,清退了所有不合規車輛與人員之外,合規的網約車基本能夠滿足需求。“如果符合條件的網約車仍不能滿足需求,或者價格偏高,可以再去調整政策和市場準入條件,要有一個先後順序。待網約車合規後,再去評估影響。”

監管關鍵是網約車數據

8月28日,廣東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王富民對外表示,滴滴公司一直拒絕接受政府的監管。“到目前為止,滴滴公司並沒有把有關的數據全部傳到監管平臺,特別是滴滴順風車。這個問題不僅是廣東的問題,也是全國都面臨的問題。”

由於缺乏詳盡的駕駛人員和運營車輛的數據,政府部門並不清楚當地網約車的具體情況,不能進行有針對性的執法,只能通過向滴滴公司獲取數據,或者靠原始的圍堵來執法。

廣州某派出所民警告訴時代週報記者,經常會與交通部門進行聯合執法,盤查車輛是否有駕照、有沒有攜帶管制物品等。事實上,日常檢查套牌車的比較多,並沒有針對性地檢查滴滴等網約車。

“現在平臺不強制辦理,司機不願意把車改為營運車,就變成非法營運的拉客車。出事了,交警管的是違停,交委管有沒有相關證件。”上述人士分析。

滴滴司機劉陽(化名)觀點印證了上述分析。他告訴時代週報記者,自己從2016年起開始在佛山開滴滴快車,截至目前尚未遇到交管部門的執法檢查。事實上,平臺方面曾鼓勵司機去辦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駕駛員證》,但他坦言,並不想把自己的私家車轉為營運車輛,因此沒有了解辦證的具體細節。不過劉陽表示,為了生計,還會繼續做滴滴司機。

今年2月26日,交通運輸部印發了《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監管信息交互平臺運行管理辦法》,對於網約車有關數據上傳的規定進一步細化,包括訂單、定位、服務質量信息等在內的數據應實時上傳,最晚不得延遲5分鐘,且保存6個月以上。

從網約車公司的角度看,為了提高平臺滲透率,增加平臺司機的活躍度,包括滴滴在內的不少網約車平臺存在一些非本地戶籍的司機。這被認為是網約車平臺不願接入政府監管平臺的一大原因。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企業研究所課題組發佈的文章分析認為,在出行安全監管方面,各地要求不一。“部分地方存在過度的安全要求,如要求強制安裝可被智能手機替代的GPS定位設備;又如在數據對接方面,網約車平臺已經向交通運輸部對接共享數據,但部分地市強制要求在本地層面也共享所有數據,但各地數據標準、字段格式、對接端口不一,對接成本高,網絡安全風險大。”

上述文章建議,要深化政企合作,充分利用網約車平臺的技術優勢、人才優勢和數據優勢,優先以政府購買服務等支撐監管;在國家層面做好與平臺企業的數據對接,採集監管所必需的最小數據集,由國家向地方分享相關數據。

國家發改委綜合運輸研究所城市交通研究室主任程世東對時代週報記者表示,目前滴滴等網約車平臺上,絕大多數車輛與人員仍是不合規的。實現車輛和人員的合規化,是提高乘客安全的一個重要手段。如果滴滴等公司不主動整改,就需要政府監管部門的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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