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5 李琪林在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作檢察院工作報告

李琪林在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作檢察院工作報告

2019年,全區檢察機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最高人民檢察院決策部署,牢牢把握“穩進、落實、提升”工作主題,講政治、講法治、講擔當,抓辦案、抓改革、抓管理、抓作風、抓基層,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李琪林在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作檢察院工作報告


堅持穩中求進 立足本職服務大局


推進“四大檢察”全面協調充分發展,維護法律統一尊嚴權威。持續做優刑事檢察,注重彌補民事、行政檢察短板,不斷增強公益訴訟檢察實效。全年受理審查逮捕15545件,同比上升7.7%;受理審查起訴32154件,同比上升11.4%。受理不服法院生效民事、行政裁判監督案件2856件和325件,同比分別上升56.7%和212.5%;受理法院民事、行政執行活動監督3190件和1033件,同比分別上升2.7%和32.1%。受理公益訴訟線索8571件,同比下降21.5%;提起民事公益訴訟104件,同比上升23.8%;提起行政公益訴訟99件,同比上升280.8%。


推進檢察服務精準化,保障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切實維護國家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嚴懲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網絡安全犯罪。主動服務三大攻堅戰,防範化解重大風險,打擊非法集資犯罪。聚焦民生所痛,開展食藥安全“四個最嚴”專項行動。嚴懲扶貧領域腐敗,起訴侵吞、私分、挪用扶貧資金等犯罪43人。與有關部門協同,將司法救助與民政救濟、醫療救護、就學資助、就業促進緊密融合,將因案致貧返貧納入司法救助範圍。聚力汙染防治,起訴破壞環境資源犯罪2097人,督促治理被汙染破壞的耕地、溼地、林地、草原2540萬畝,督促清理固體廢物、生活垃圾33萬噸。開展“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整治“四亂”問題2786個,清理被汙染河道522公里。加大民營企業司法保護力度,嚴懲侵害企業產權和企業家人身、財產權犯罪,起訴395人;對涉案民營企業負責人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訴的不訴,能不羈押的不羈押,依法不批捕94人、不起訴77人,對不需要羈押的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45人。開展刑事申訴積案專項清理工作,解決涉企案件掛案不辦、久拖不決問題。健全與工商聯溝通聯繫機制,設立與企業家聯繫“綠色通道”,為企業提供法律服務,促進企業守法經營。


推進檢察工作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為治理能力現代化貢獻檢察力量。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打造12309檢察服務升級版,實現窗口、熱線、網絡平臺一站式服務,讓群眾辦事更方便。開展“千名檢察官接訪”,接待來訪39300人。按照“群眾來信件件有回覆”要求,對1795件群眾來信做到7日內程序回覆和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覆,全年重複訪同比下降27.8%。落實“誰執法誰普法”,修訂再版蒙漢對照法律詞典,實現蒙文普法叢書上網絡上手機。用多種語言辦案,多種方法維權,多種手段監督,有效保障各民族當事人合法權益。加強法治宣傳,覆蓋全區的557個檢察新媒體平臺,以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講好檢察故事。


推進檢察改革,完善高質高效的司法運行機制。以專業化、一體化建設為目標,完成內設機構改革,三級院內設機構由1491個減少到855個,減幅42.7%。實行員額檢察官動態管理,遴選增補員額343名,退出員額44名。加強專業化辦案團隊建設,招錄遴選檢察官助理69人,招錄聘用制書記員1754人,組建專業化辦案團隊1987個,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實行單獨職務序列,建立分級分類考核制度,明確預期,壓實責任。強化內部監督制約,探索建立主管領導、部門負責人為主線,案件管理、控告申訴為補充的事前、事中、事後全鏈條多層次內部監督體系,放權不放任,用權受監督。


增強政治自覺 落實重大決策部署


落實掃黑除惡年度目標要求,堅持“三個精準”,嚴懲黑惡犯罪,依法批捕1451人,起訴2837人。堅持打傘破網,發現移送“保護傘”線索544件,起訴42人,偵辦司法人員“保護傘”13人。堅持打財斷血,制定黑惡勢力犯罪財產處置意見,加強涉案財產處置、量刑和執行監督。堅持打建並舉,針對交通運輸、礦產資源、建築工程、金融監管、服務娛樂等29個行業領域問題提出檢察建議441份,推動掃黑除惡向前端治理延伸。狠抓中央督導反饋問題整改,強化指導把關、提前介入、會商協調等工作機制,強化偵捕訴判銜接配合,辦案週期縮短40%,訴判一致率達95.9%。


落實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要求,構建內蒙古生態檢察模式。秉持“雙贏多贏共贏”理念,恪守檢察邊界,推動建立“一府兩院”聯席會議、“河湖長+檢察長”聯動協作、軍地檢察機關協同配合工作機制。構建跨域保護聯盟,與晉冀遼、東北三省、沿黃八省區檢察機關跨界協作,與蒙古國建立邊境地區會晤機制,推進跨區域、跨流域生態保護。創新辦案機制,探索將鐵路運輸檢察院作為主司公益訴訟職責檢察院,推進案件集中管轄,實行刑事、民事、行政“三檢合一”,實現公益保護效能最大化。推行“專業化監督+恢復性司法+社會化治理”,最大程度實現停止侵害、消除影響、恢復生態目標。與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林業草原部門聯動,與蒙草集團協力,共同推進生態修復專業化。


落實“一號檢察建議”,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嚴懲性侵、傷害、虐待未成年人等犯罪,起訴1221人,同比上升15.8%。堅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對涉嫌輕微犯罪並有悔罪表現的,不批捕274人、不起訴209人。聯合教育主管部門對1671所幼兒園和中小學周邊環境、校園安全、教職工管理等開展專項督查,織密校園內外安全網,讓更多孩子免受不法侵害。圍繞預防性侵、校園欺凌、掃黑除惡等主題,三級院217位檢察長擔任法治副校長講法治課,全區開展蒙漢雙語普法巡講1210場,受眾50多萬人。發揮與工青婦等相關部門聯動機制的作用,協同保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嚴格自願性真實性合法性審查,認真聽取辯護人和值班律師意見,15083名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服法。落實依法從寬,對認罪認罰的不批捕671人、不起訴759人。實行程序從簡,訴訟週期縮短,促進當庭宣判,有效節約了司法資源,認罪認罰從寬適用率從開始時的23.4%上升到12月的85.6%。加強量刑銜接,提高量刑建議精準度,量刑採納率達到92.6%。


落實監獄巡迴檢察制度,彌補傳統派駐檢察工作不足,破解人員同化、監督弱化難題。與司法行政機關密切配合,對全區16所監獄全覆蓋巡迴檢察,發現問題662個,提出書面糾正違法和檢察建議64份,共同推動監督、監管突出問題解決。實現“巡迴”和“派駐”共同發力,糾正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違法情形758件次。糾正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198人,糾正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36人。監督保護在押人員會見通信、勞動報酬、生活衛生等權益,糾正刑期計算錯誤裁判27件。


加強自身建設 提升檢察監督能力


提升政治能力。紮實開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按照“四個對照”“四個找一找”的要求,把學習教育、查擺問題、整改落實貫穿始終。注重先鋒引領,激勵爭先創優,全區檢察機關42個集體、58人次獲得自治區以上表彰,檢察官潘志榮被評為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巡視巡察6個分市地區院和19個基層院。整治“四官”突出問題,組織警示教育月活動,開展常態化檢務督察。


提升業務本領。推行“檢察官教檢察官”模式,實行互動式案例教學,加強實戰練兵,自治區檢察院直接辦班培訓4413人次。與自治區高級法院、公安廳、司法廳開展聯合培訓,促進法律職業共同體建設。與中國政法大學、內蒙古大學建立檢校合作機制,聘請48名專家組成諮詢委員會,藉助外腦智慧力補素能短板。發揮特色培訓基地優勢,培訓八省區蒙漢雙語檢察官,為“一帶一路”建設提供司法服務。圍繞解決基層專業人才短缺、人員能力不足問題,與江浙滬檢察機關建立人才智力交流合作平臺,探索實踐“相鄰院結對集中辦案”機制,整合力量,以強帶弱,促進辦案能力提升,破解基層辦案力量不足難題。


提升科技應用水平。建設應用全區檢察機關智能輔助辦案系統,三成以上辦案工作實現智能輔助。承擔最高檢部署的證據審查、出庭輔助等8個功能模塊研發任務,為全國檢察機關統一業務應用系統2.0版研發工作作出了貢獻。積極推進跨部門大數據辦案平臺建設,與法院、監獄、市場監管等部門實現外部數據對接。建成集辦案、管理、服務等功能為一體的內蒙古檢察大數據中心。新建距盟市院所在地超過200公里的基層院高仿真遠程案件會商系統25個,應用2200多次,有效節約了辦案成本。


一年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也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一是較之於人民群眾美好生活需要和更高司法需求,全區檢察機關的司法理念還需不斷更新,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的針對性還需不斷提高。二是民事檢察、行政檢察發展還不充分,監督的實質化還有待增強。三是一些檢察官專業素養距離檢察工作現實需要還有一定的差距,業務培訓需進一步加大力度。四是檢察工作作風需要持續改進,執行落實“慢半拍”,甚至“慢一拍”的問題,仍需下大氣力加以解決。


李琪林在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上作檢察院工作報告

2020年工作安排

全區檢察機關要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穩進、落實、提升”工作主題,堅持依法履職盡責,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檢察自覺,推動“四大檢察”全面協調充分發展,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體現檢察擔當,在全面履行檢察職責的過程中,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


持續推進社會治理。深入學習貫徹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把檢察工作融入國家治理體系之中。堅決維護國家政治安全,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不斷加強民生司法保障,強化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積極參與市域社會治理,不斷提升檢察環節社會治理水平。


持續強化法治保障。嚴懲扶貧領域犯罪,加強生態環境高水平司法保護,防範化解各類重大風險,助力打贏三大攻堅戰。懲治經濟領域各類犯罪,加強產權司法保護,專項清理涉民營企業積案,為經濟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持續推進全面履職。全面落實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加強司法人員職務犯罪偵查工作,加強民事、行政檢察監督,繼續開展“促進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專項活動,繼續深化非訴執行監督,積極穩妥拓展公益訴訟辦案領域,以“四大檢察”的全面協調充分發展,維護司法公正,促進社會和諧。


持續深化司法改革。完善機構職能體系,優化職權配置,強化監督制約。健全員額檢察官遴選和退出工作機制,建強專業化團隊,完善領導幹部辦案機制,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強化智慧檢務建設應用,助推辦案提質、管理增效。


持續打造過硬隊伍。狠抓政治建設,強化業務培訓,健全互派掛職交流常態化機制,大力培養優秀年輕幹部。完善系統內巡視、督察制度,全面落實從嚴治黨、從嚴治檢要求,持續改進工作作風,努力建設“五個過硬”“四個鐵一般”的檢察隊伍。


不平凡的2019已成過往,新的征程已經開啟。全區檢察機關要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牢記初心使命,強化責任擔當,認真落實本次大會決議,為決勝全面小康,為建設亮麗內蒙古、共圓偉大中國夢作出新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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