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因為他到法院自首了,所以獲得了從寬處理

“喂,法院嗎?我要自首!請給我寬大處理!”

被執行人馮某某在電話那頭不安的說到。

因為他到法院自首了,所以獲得了從寬處理

原來,2018年5月28日,龍馬潭區法院、龍馬潭區檢察院、龍馬潭區公安分局聯合發佈了《關於敦促拒不執行人民法院判決、裁定的違法、犯罪人員投案自首的公告》。

因為他到法院自首了,所以獲得了從寬處理

被執行人馮某某因與申請執行人徐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法院判決要求馮某某歸還借款本金74萬元及利息,馮某某未主動履行,判決生效後,申請執行人徐某申請強制執行。馮某某以投資失敗為由稱暫無能力履行。法院查詢發現,判決生效後,馮某某銀行有交易流水,屬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法院以馮某某涉嫌拒不執行判決犯罪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併發出督促自首公告。


因為他到法院自首了,所以獲得了從寬處理

馮某某迫於龍馬潭區法院強大的執行威懾力,投案自首,認罪悔罪,與申請執行人徐某達成和解協議,現金履行到位74萬元,以物抵債履行到位80萬元,本息1564萬元履行完畢。

因為他到法院自首了,所以獲得了從寬處理

龍馬潭區法院嚴厲打擊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違法、犯罪行為,依照懲辦與寬大相結合的原則,對違法、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的,給與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明確不羈押、不判實刑,馮某某系自首第12人。2018年以來,已有12名拒執犯罪嫌疑人自首,主動履行案款1000餘萬元;13名執行懸賞的被執行人投案,履行案款70餘萬元。前來自首的拒執犯罪被告人均獲得了法院的從寬處理。

被我院督促自首名單和懸賞名單上的“你們”,還在等什麼呢,趕快自首吧,爭取從寬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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