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2 國家醫保局:對確診為新型肺炎患者採取特殊報銷政策

國家醫保局:對確診為新型肺炎患者採取特殊報銷政策

為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國家醫保局專題研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救治保障工作,決定進一步加強對湖北等地醫保部門指導,要求全國醫保系統按照 " 兩個確保 " 做好救治保障,確保患者不因費用問題得不到及時救治,確保定點醫療機構不因醫保總額預算管理規定影響救治。

針對此次疫情特點,醫保局決定對確診為 "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 " 等患者採取特殊報銷政策。一是將國家衛生健康委《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診療方案》覆蓋的藥品和醫療服務項目,全部臨時納入醫保基金支付範圍。二是保證及時支付患者費用,特別是發揮醫療救助資金的兜底保障作用,打消患者就醫顧慮。對異地就醫患者先救治後結算,報銷不再執行異地轉外就醫支付比例調減規定,減少患者流動帶來的傳染風險。三是對集中收治的醫院,醫保部門將預付資金減輕醫院墊付壓力,患者醫療費用不再納入醫院總額預算控制指標。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