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法院人都懂!送達工作真的很難做!

作為基層法院裡的法官法助書記員,

最最最最最讓我們感到頭疼的

不是遇到固執已見的當事人,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不是遇到表達能力不強的當事人,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也不是有很多證據材料需要梳理,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而是令人望而卻步的 送達啊啊啊!!

有些讀者可能第一次聽說這個詞,

簡單解釋下,

送達

就是把原告提交的 訴狀、證據 等材料,

以及法院製作的

傳票、舉證通知書、裁判文書等材料,

送給被告,

目的就是保障被告的知情權以及避免訴訟權利被剝奪,

因為被告看到這些材料才知道

自己被誰告了、怎麼被告了、

什麼時候開庭、在哪開庭、

怎麼聯繫審判工作人員、

法院最後判誰贏了、怎麼樣上訴……

可現實中,總有不少人不能正確理解和對待送達,

好氣人喔……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以下就按照我們常規的送達流程

來介紹我們實務中可能遇到的問題吧,

一、電話通知

我們收到原告的立案材料(訴狀+證據)後,

會馬上著手製作傳票、舉證通知書等材料,

把所有手續都搞定了,

我們就會準備

打電話 通知被告,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好煩,每次打電話前都要做好被拒絕的打算,

打不通電話就白鋪墊了...

只能隔段時間再打了,

但能不能接通全靠 緣分 ……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有時候!!原告提供的電話號碼真的就是個啊啊啊啊!

巨坑啊啊啊啊啊啊!

有些原告壓根就沒有被告的手機號碼!!!

訴狀上填的號碼早就打不通了,

作為 最應該要熟悉被告動態的人 都不知道被告行蹤

我們又怎麼能在 茫茫人海 中找到被告呢?

醒醒......

法院真的沒有能一鍵尋人,快速定位之類的神奇設備......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為了讓漫畫能夠繼續下去,我們就先假設,

原告提供的手機號碼是正確的,而且也能接通吧...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呃……不排除有人聽到法院就掛電話的,

那麼我們再假設,

電話接通後,對方還願意溝通吧,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隔著電話,真是拿對方沒辦法呢,好氣喔!!!!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就拿我遇到過的情形來說,

有些當事人是積極對抗送達的,

說各種難聽的話,把法院工作人員當敵人來看,

還有些當事人是消極對抗送達的,

能不說就不說,甚至胡編亂造,

真讓人無語啊……

呃,退一步來講,

就算當事人肯好好溝通了,也可能會出現下面這種情形……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二、郵寄送達

當沒辦法通過電話完成任務時,

我們會試著用 EMS快遞 將材料寄出去,看有沒有人簽收,

當然了,在電話難聯繫上的情況下,

快遞員也很可能沒辦法找到被告以完成送達,

如果快遞寄出去又退了回來,

那沒辦法了,

我們只有親自前往 戶籍所在地 去尋找被告,

最好不要走到這一步咯,

(因為你懂的,開警車滿大街找你像要抓你一樣......)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三、留置送達

咳…咳咳……

話說回來,

其實我們出發去找人,也不總是一帆風順的,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有些基層組織的態度是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因為如果村民本來的態度是不願意簽收材料的話,

村幹部幫忙帶路就有點違背村民意願了,

做不通村民思想工作容易被埋怨,

所幸的是

我們現實中遇到的幹部絕大多數

都是通情達理,能正確理解送達含義,

願意主動協助法院完成送達工作的,

如果我們無法從基層組織那獲得幫助,

比如說村委會關門了,看不到人,

或村幹部以被告家裡有老人,不方便帶過去等理由搪塞,

那……我們就只有在原告提供信息的基礎上,硬著頭皮找了,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我們不一定能得到當地人的幫助,

甚至還出現過村民 亂指路,讓我們南轅北轍的情況,

而且……

因為我們不知道 被告長什麼樣

其實就算被告站在我們面前也不一定能發覺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還有些時候,我們找到被告家了,卻發現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現在農村的人員流動性比較大,

稍微年輕一點的大多都出去打工謀生了,

長年音訊全無的情況不是沒有,

但,為了能讓漫畫繼續,

我們就繼續做假設,讓被告家還有人居住吧,

(可挑戰才剛剛開始呢)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天啊,考入法院之前,

我絕對不會想到,

送個材料而已,竟然

有放狗的,

有拿菜刀追出來的,

有主動搶材料撕掉的,

有不停哭鬧,引起路人圍觀的,

還有裝自己不在家,叫家人出來應付的,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總之,我們經歷過非常多拒收的場景,

每一種情形都讓我們感到無奈又無語。

四、反思

我覺得之所以會出現上面的情形,

跟傳統觀念有很大關係呢,

有些人抗拒收材料是因為 憤 怒

他們覺得有冤情,被迫無奈才會去打官司,

所以被告的都是壞人,

被別人告到“官府”去了,特別丟臉,

而且還意味著自己做錯事了,需要受到處罰,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但其實,

現代的打官司根本就不是這樣一回事,

不是說原告就一定是好人,

當了原告也一點都不代表勝率更大,

渣男起訴離婚的有不少,

高利貸起訴要求還款也有不少,

無理取鬧的原告,我們不是沒遇到過,

一時資金週轉困難,還不上款很正常,

夫妻鬧矛盾,衝動到要去法院離婚,也算可以理解,

民事訴訟 主要是為了解決糾紛,緩和矛盾,

刑事訴訟 才主要是為了伸張正義,懲罰罪犯,

何況人也沒有絕對的好壞之分,

在糾紛裡只有利益與對錯,

你參與訴訟就是為了表明自己不理虧啊!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還有些人拒收材料是因為 害 怕

覺得官司十有八九要輸,

不想承擔風險,不想面對現實,

他們認為只要不收下材料,

法院就沒辦法繼續處理案件,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這...也太 自欺欺人 了吧!!

只要符合起訴條件,案件就算立下啦!!

只要原告沒有撤訴,案件就得繼續處理!!

所以真的不想打官司的話,

應該去 找原告溝通 啊!!

看能不能庭外解決問題,

(比如說調解或者撤訴)

而不是對抗法院好嗎!!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而且不收下傳票、不到庭參加訴訟,

真的不代表法院不能進行開庭!

有種形式叫“ 缺席審理”啊!!

(開庭時我就看過不少當事人疑惑,怎麼被告沒來也能開庭)

原告沒撤訴,還是會一樣可以進行庭審活動!

只不過環節變少了而已……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如果只要被告不到庭就不能開庭,這bug也太大了吧……

五、對策

其實我們面對送達難,也不是沒有想辦法應對,

翻一翻法律條文,就可以看見不少措施,但是

★ 電子送達 的適用需要 被告同意,

公告送達 的前提是 被告下落不明,

留置送達 需看到 本人或同住成年家屬,

送達地址確認書 需要 被告到場並簽字,

拘傳 需要 必須到庭的被告經兩次傳票傳喚,

而我們實踐中比較常遇到的問題是

原告只是大概知道

被告在哪個城市,或哪個縣城,

但沒辦法提供具體的聯繫方式,

被告不願意與法院接觸,不肯透露自己行蹤,

找到被告老家去,遇到的也很可能不是同住成年家屬,

想要使用以上手段,都很難嚴格符合條件呢!

作為每年都要處理 兩三百起案件的法院人,

是很希望、很希望上面能夠制定新的措施,

並拿出解決 執行難 的決心去解決送達難

解決了送達難這個問題,審判工作就容易推進得多了,

當然,長遠來看,根本還是老百姓的觀念問題

這個需要 多普法,提高民眾法律意識,

這也是我正在做的事情,

(工作日抽空創作,週六晚更新原創普法漫畫)

另外,就是希望法院能 大膽懲戒 加大宣傳

因為 惡意 規避送達的行為,

浪費了司法資源,影響了訴訟效率,

嚴重妨害審判活動的正常進行,

性質較為惡劣

新聞就曾報道過有人因此被罰款高達 三萬元

但這終究是少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一條 妨害司法行為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

第一百一十五條 罰款和拘留

對個人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以下。對單位的罰款金額,為人民幣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 拘留的期限,為十五日以下

。 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機關看管。在拘留期間,被拘留人承認並改正錯誤的,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解除拘留。

罰款、拘留 是需要經院長 批准的,

一個法院有這麼多法官,

一個法官要處理這麼多案件,

送達難目前也比較普遍,見怪不怪,

反正最終能送達就好,

為了不要使案件複雜化

不罰了,不拘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於是……本漫畫的情節也就一次次地發生著

到最後頭疼的還是一線的司法民工,

好無奈喔……

而換位思考,站在被告的角度上看,

又真的有必要對抗送達到這種程度嗎?

收下材料不等於認錯,不等於敗訴,

積極參與訴訟是對自己負責的表現呢!

沒事不找事,遇事不怕事,

逃避並不能解決問題,

(例如不是說時間拖久了,借款本息就不用還了)

出庭答辯、質證能防止別人 無中生有得寸進尺 啊!

比如說對方擅自在合同上加內容,

比如說對方沒有供貨卻要求收錢,

比如說對方主張不切實際的違約金,

比如對方拿著脅迫你簽下的合同去起訴,

比如說對方涉嫌套路貸,根本沒有借你這麼多錢,

比如說對方只提借出去多少錢,而不提你已經還了多少錢,

這些都是現實中可能出現的情形...

受條件所限,法官 不可能 每起案件都像包青天或者名偵探那樣,

主動跑好幾趟現場,反覆推敲,到處走訪調查,尋找各種蛛絲馬跡,

如果法官每年只是審幾十宗案件,倒是有可能投入這麼多的時間與精力,

可現實是法官都同時揹負著十幾宗案件,

時限上還都有要求,幾個月內必須走完程序結案,

跟古裝劇不一樣,

現代的審案方式是比較 被動流水線 的,

法官居中裁判,下結論看的主要還是雙方的證據以及質證意見,

如果你都兩手一攤,對自己的事不上心,

反倒指望法官看著辦,這是在坐等公平正義從天而降啊!

所以, 越早站出來為自己維權就越好啊!

不是成年人都應該要懂得這個道理的嗎?

真心建議,如果被人告到法院去了,

不要拖,不要躲,因為真的不影響法院下判,

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是有國家強制執行效力的,

不要等到案子終審生效並進入到執行程序了,

上黑名單,

財產被查封、凍結、扣押,

每年被執行局的人找到,並享受十五日的拘留套餐,

甚至被告知有被判刑的風險,

才後悔莫及,

想去補救、想翻案,

那樣真的 太難了

所耗費的時間、精力、金錢都可能要 翻倍又翻倍

何必呢?

對吧...

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法院人都懂!送达工作真的很难做!

—END—

審核丨張 靜

監製丨王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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