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與痛苦的本質是什麼》:一篇專門闡述幸福與痛苦根源的文章

叔本華對人生的基本觀點是:

1、人生的本質是痛苦的。

2、產生痛苦的本質是“生存意欲”和“男女愛慾”。

3、暫時解決痛苦的方式是進入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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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本華

至於人生的本質是痛苦的,無論是哲學方面的論述還是宗教(佛教)的觀點都是一致的,哲學論述為“生存意欲”和“男女愛慾”;佛教也認為是“慾望”,慾望是人產生痛苦的根源,並且闡述了是慾望是如何發生作用的:

因人對外界有感知(色蘊),就有不同的感受(受蘊),因感受不同,便有苦樂(想蘊),因好樂厭苦,便有無盡的貪嗔(行蘊),終致心入苦海(識蘊),無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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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大精深的佛學

我雖然也是認為人生本質是痛苦的,但是我對產生痛苦的本質並不認可叔本華的“生存意欲”和“男女愛慾”的觀點,也不認可佛教的“慾望”觀點。因為這些觀點都是僅僅認為是人自身的問題(慾望),而沒有闡述外部環境對人痛苦的影響因素,而且,外部環境是事物發展的根本原因(這個觀點下一篇會專門闡述)。

要闡述痛苦的本質是什麼,我想先闡述“幸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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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什麼

我很早以前給“幸福”下了一個定義:即內在的需求與外在的滿足達到一種相對平衡。認為“幸福”一定是一種比值,即自身慾望的需求與外部條件的滿足的一種比值。

從這種這種定義中,人在外部條件(環境)不能滿足內在的需求(慾望)時,就要降低人內在的慾望。我看過古今中外比較著名的思想,對幸福的解決方式大多數都是一味的降低慾望,包括佛經。

我在研究人類社會發展的時候,發現人類社會的發展,是嚴重受自然條件制約的,比如前面有大山擋住去路,在不能移調山的時候,只能繞道而行(愚公移山在當時是不現實的,只是表達一種精神)。正是這種自然條件不可改變性,才導致人們通過降低慾望來現實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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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幸福是人的天性

這種降低慾望來實現幸福的方式,在很多自然條件下,目前是可行的。但是人生的痛苦,主要不是來自自然條件的不改變性,而是來自於社會對其自身的改變度,因此我要重新定義幸福與痛苦

人類最基本的訴求是“生存”與“自由”,在生存問題解決後,最大的訴求就是自由(自由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概念,我後面會專門闡述自由的作用)。人類最開始形成的時候,為了共同應對惡劣生存環境,大家組織在一起,但人與人之間都是自由的。也可以這樣理解,一個人的存在度很少會因為他人意志的改變而改變,比如某個人不喜歡你,但是他不能對你做什麼,也就是他不能對你發生任何作用。隨著社會不斷的發展,人的能力也不斷的強大,一個人的存在度就容易受到他人意志的改變而改變。比如你現在擁有一萬塊錢,但是,明天可能就會因通貨膨脹被貶值成八千塊錢……任何人的某些行為,都可能對我們造成影響。並且社會越發展,這種被改變度越大。這就是為什麼社會越發展人們越感覺不幸福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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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財富總是被動的被貶值

老子在《道德經》中一直反對有為(發展),人類越有為(發展),道德越敗壞。因此他認為人類社會最好的狀態是回到原始母系氏族時期,即“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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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經》智慧深邃

現在,人們擁有前人沒有的物質財富與知識,但是人們的這些東西卻極容易因為他人意志的改變而改變,比如某人現在即便有百萬財富,也可能一夜間貶值成一無所有;比如某人權勢熏天,也可能第二天暴/屍街頭……這種例子舉不勝舉。

因此我重新定義幸福與痛苦的本質:人的存在度受到外界的改變度。受到外界改變而改變的程度越小表現為幸福,反之表現為痛苦。人類社會越發展,人的能力越強大,人們的存在度越容易受到他人意志改變而改變的程度越大,人們越不具有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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