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國家電網招聘:入職實際安排

【實際安排】

人資安排小明去他家鄉局崑山,安排小剛去常熟局,理由如下:

1、本地人回本地局,不會有落差。如果讓小明去比自己家鄉稍稍落後的常熟,他心裡會排斥,畢竟“人往高處走。”;

2、本地人回本地,可以節省很多開銷;

3、小剛進了常熟局,雖然貌似他被“黑了”,其實他主觀上沒啥感覺,反而很開心,一點落差感都沒有。因為他所分配到的縣級市可能比他家鄉的地級市都要發達許多。這樣一對比,小剛心裡還是非常高興的,因為他已經“往高處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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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理職培認為大家好才是真的好】

所以,人資在篩選最終錄用人員時,會考慮很多因素,他們會考慮到每個人的分配單位,他儘量做到讓每個人都產生“自己往高處走了”的心理,這樣大家都開心,都樂意簽約,也就儘量降低了毀約的風險。如果此案例中完全按照公平原則,分高的去最好的地方,最後就會產生一批“覺得自己往低處走了”的失落者,這樣就不如第一個方案綜合滿意度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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