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房原主人是我爸(父母已逝),现在房产证是我的名字。现在兄弟和姐姐来分房子,怎么办?

宋吉福


您好!

这里涉及到的关键问题是:当初是如何将房产证变更为您的名字的。这一点才会决定:兄弟和姐姐来分房子,从法律的角度是否应该。

先从两个角度分析一下:

1.老人生前做的变更

如果在老人生前将房产证变更为您的名字,会有三种情况:

  • 情况(一):买卖的方式。老人把房子“卖”给题主。

  • 情况(二):赠与的方式。老人把房子“赠送”给题主。

以上这两种方式,是最主要的“生前”过户的方式。其中,必须要涉及到一些税费的问题,而且完全是老人的自我意愿,

如果通过这两种方式给到题主的话,房子与其他兄弟姐妹无关。

  • 情况(三)拆迁安置的时候写的您的名字。

题主提到“拆迁房”、原主人是题主父亲。很有可能在安置新房的时候,登记为题主名字。

一般情况下,这种操作方式,也是需要缴纳一定税费的,可以视同为赠与。而且这种方式的结果,也与其他兄弟、姐姐无关。

因此,如果老人生前就把房子变更为题主名字,基本可以认定为:房子属于题主。

但是提醒一下,这里有一个前提:

以上所说,是指两位老人都在世的时候进行的变更。如果一方去世之后、另一方如此处理的话,是不可以的——去世一方的份额中,其他兄弟、姐姐已经有了合法继承权。

2.老人身后做的变更

基本结论是:房子不可能完全属于题主。

至于说题主如何将房产证变更为个人名字的,无从而知。

按照题主的描述,老人生前应该没有留下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的话,所有子女(即题主、兄弟姐姐)均是合法继承人,与题主享有平等继承权,完全有权利来分房。

具体应该怎么办?

如果是这种情况下,从稳定和谐、照顾手足情分的角度,建议题主有两个选择:

1.变更房产证的产权人。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将其他兄弟姐妹名字加到房本中。不要再重新走继承程序,很麻烦。

2.给予补偿。按照各自应有的份额,对手足给予现金补偿。

以上均是建立在坐下来好好协商的角度。即便有争执、达不成一致,对于题主来讲,也没有别的选择,打官司也基本会输。


一纸家书


原房产是你父亲的,现在是你名字了,怎么办?不知道怎么就变成你的名字,其实从你的问话中让我们旁人感觉你有点心虚了,可能你改名字的方法有点不是光明正大,如果真的是暗度陈仓把名字改成你自己了,你又拿不出合理的证据,那么你就要按规定补给其他兄弟姐妹钱,如果确实是你父母的遗愿,而且有证据证明房产证过户到你名下是合法的,那么,其他兄弟姐妹就没有权利来分配这间房!


不知道169547


原房主是你爸,现在房产证是你的名字(父母去世)。房产证是如何变更于你名下的?如父母生前有遗嘱,明确了他们的房产由你继承,那兄姐来分割房屋沒有法律支持。如父母生前无遗嘱,你未经兄姐同意,擅自将产权登记你亇人名下,确实侵犯了他们的继承权。他们主张产权,应得到法律支持。建议你主动和他们商量,共同讨论如何分割。亲人间协商,可赢得互谅互让的情份。如协商不下,他们肯定会诉诸法院,法院仍协调不下,自然会依法判决的。除了你有多分的理由,一般会在兄姐间平均分割。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