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你是二婚,還辦什麼婚禮,不嫌丟人?”,“不嫌啊”


“兒媳,你是二婚,還辦什麼婚禮,不嫌丟人?”,“不嫌啊”

俗話說得好,愛情沒有先後。每個人這一生,都可能經歷一些不完美的感情。但只要最後的人是對的,就是值得的。

婚姻就像是一雙鞋子,沒有人規定不合腳的鞋子,就不能夠換。無論男女,經歷了失敗的婚姻,都有再次追求愛情的權利。這並不丟人,反而讓人覺得很有勇氣。

和自己愛的人,攜手走進婚姻的殿堂,有一場婚禮見證愛情,是每個人都有資格期望的。

婚姻的好與不好,取決於個人,外界決定不了你的人生,只有敢於抓住自己人生的女人,才能擺脫過去,重新擁抱幸福。

日本一位作家國分康孝在書裡寫到過:一個離過婚而有本事的男人的社會聲譽,比一個同類結婚的元能之輩要高,女子正相反。

如今這個社會,雖說開放,但也存在一些封建和不公平的想法。就像男人,如果是二婚,就可能會有很多人認為他更懂得疼女人。而女人如果是二婚,就會被人認為丟人和“廉價”。小編最近就收到了粉絲投稿的這樣一個真實故事。

“兒媳,你是二婚,還辦什麼婚禮,不嫌丟人?”,“不嫌啊”

黃小芳(化名)經歷過一段失敗的婚姻。雖然說一段失敗的婚姻,往往是兩個人都有過錯。但她的婚姻,經歷了對方的背叛和出軌。當她失望透頂後,已經有了離婚的念頭。

這時候,公公婆婆說,她離婚後就嫁不出去了。自己的親戚朋友和父母也勸說,男人都有犯錯的時候,知道悔改就行。並且大家都一致認為,女人離婚後就“不值錢”了,很難再嫁人。會讓外人看笑話的。

但是黃小芳已經對丈夫太過失望,毅然決然選擇了離婚。

英國的哲學家羅素說過:“人們從來未曾把離婚當作單偶制家庭的替代物,只是因為特殊的理由,婚姻不容繼續下去時,人們才用離婚的方法,來減輕痛苦而已。”所以一個女人選擇離婚,或許真的是經歷了很多絕望和痛苦。

就像我曾經寫過的文章,裡面也提到了:一段婚姻讓自己感受到痛苦,看不到幸福時,女人有資格選擇離婚。將就和委屈自己,有時候只會讓痛苦無限蔓延。

離婚的女人不掉價,背叛愛情或一味忍讓的人才掉價。只要不是隨意放手一段感情,就沒有錯。畢竟沒有人需要委屈自己,去成全失敗的婚姻。

“兒媳,你是二婚,還辦什麼婚禮,不嫌丟人?”,“不嫌啊”

黃小芳離婚後,並沒有像別的女人一樣,覺得自己嫁不出去。反而感到了輕鬆和快樂。並不像以前一樣,沉浸在背叛的痛苦裡。

離婚後,很多人來問她究竟為什麼。但她沒有選擇再提起,想要真正放下這段感情。而人們卻因為她的沉默,覺得過錯方是她。也有很多世俗的眼光,覺得她應該會孤獨終老。

但她沒有選擇放棄愛情,反而相信真愛遲早會出現。好在上天是公平的,他遇到了一個對自己很好的男人。兩個人很快就到了談婚論嫁的時候。

蕭伯納說過:讓離婚同結婚一樣容易和方便,一樣成為私人的事情。私人的事情,別人沒有資格評頭論足。每個人的生活和幸福,都把握在他們自己手裡。

一個很可笑的事就是,總有人願意插手別人的幸福,還樂此不疲。那些指指點點的人,或許是嘴巴鑲金了吧,多講幾句話顯擺一下。別人的事,別人自己有分寸。鹹吃蘿蔔淡操心唄。

世俗的眼光,不能稱為阻擋一個人追求幸福的步伐。每個人都有資格追尋幸福,即便是離了婚的女人也不例外。反而放棄一段失敗的婚姻,會讓自己感到快樂,同時也會成長許多。

女人在任何時候,都有追求愛情的權利。因為愛情不分年齡,不分經歷。人生有許多事情要做出選擇,就像晚飯吃川菜還是粵菜,火鍋要牛油還是番茄。但選擇的目的,是自己的最愛。愛情也是,我們要選擇的,是可以讓自己幸福的那個人。

“兒媳,你是二婚,還辦什麼婚禮,不嫌丟人?”,“不嫌啊”

黃小芳的準婆婆對她其他都很滿意,唯有聽到她離過婚時,臉色一沉。她開始反對兩人的婚姻。理由很簡單:兒子娶一個二婚的,不是讓人笑話嗎?

但好在男友沒有放棄自己,不斷給父母做思想工作。兩個人的感情,也是真的。終於,婆婆鬆口允許兩個人結婚。

領了結婚證後,兩個人著手準備婚禮。而婆婆卻說黃小芳已經是二婚了,辦婚禮不是丟人嗎?又何必浪費這個錢呢?

黃小芳聽了婆婆的話,很傷心,但又不知道該怎麼辦。

總有人覺得,二婚女人應該見好就收的,否則誰還要。不不,“二婚”不是貶低女人的汙名,更加不是逼迫女人將就的理由。要是誰都可以將就自己,就不會有離婚這種選項。

追求愛情的人,是不應該受到偏見的。談一次戀愛就結婚的人很少,同樣的,也不是每個人在婚姻裡都能遇到幸福。所以,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合乎情理的。並不能作為揹負罵名的藉口。


“兒媳,你是二婚,還辦什麼婚禮,不嫌丟人?”,“不嫌啊”

人生在世,無非是為了幸福的活著。不合腳的鞋子,我們有權利換。

“二婚”不是貶低別人的藉口,也不是阻止女人追求愛情的絆腳石。

別讓過去成為標籤,成為羈絆。

“兒媳,你是二婚,還辦什麼婚禮,不嫌丟人?”,“不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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