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人死了,存银行的钱怎么办?如果没人知道,是不是就归银行了?

81大白话


我朋友的父亲突然心脏脱落,死在了回家的路上。这个老人很多年前老伴儿就去世了,所以说儿子结婚以后他就一个人自己过日子,老人的退休金每个月有5000多元,而且他也跟老伴儿存了很多的钱,这是他儿子都知道的事情。所以说老人去世的突然也没有留下什么遗嘱,也没有什么事情交代。所以说我这朋友在父亲去世这种突然的情况下,也想把自己父亲的积蓄什么的都查个清楚,然后对后世有个解决的方式。但是由于老人去世的突然所有的银行存款什么的明知道有,但是却不知道是多些,也寻找不到存折和证据。


后来我们找了一个明白,人才知道该怎么样的解决才是最好的方式。第一,那就是由亲人拿着去世老人的亲属证明直接到我们当地的工行,建行,农行这三家银行进行查询。一开始人家都不愿意理我们,说违反程序,后来我们拿着公证处的证明又找了许多的关系,后来给查明白了,老人的钱到底都存了多少,如实的查出来。第二点,但是我们也没有用到,就是有亲人提起遗产的继承树树,然后让法院参与进行到银行去查询。这样的话也可以把老人生前的积蓄什么的都查个清楚出来。


不管怎么样吧,银行是不会主动把钱退还给你的,所以说你一定要通过有效的途径来解决,银行才会如数的把钱还给你这些亲人。在有力的证据面前,人家银行也不会不给你钱的,这笔钱也不是银行的,等到没人领取的时候,一定的年限就归国库了吗?


伊春美食美客


人生最悲剧的一件事情就是人死了,但银行里面却有大把的存款没花完,在现实当中确实有很多人因为意外情况去世之后,银行有大把的存款没人知道的。

对于这些因为存款人去世之后没人知道存款,很多人都以为没人认领了,那么银行就会划归银行所有了,其实事情并没有这么简单。

至于存款人去世之后,存款没人知道怎么处理要看具体情况。

第一、存款人存的是定期而且约定到期自动转存。



从理论上来说,银行其实不知道存款人去世的消息,如果存款人存的是定期,而且约定到期之后自动转存,那么定期存款到期之后就会自动转成定期存款,这样存款就会一直存在。但目前有些银规定,如果定期存款到期自动转存两次之后没有人工来办理的,那就会自动转成活期存款。

第二、如果存款是活期,或者定期到期之后没有继续转存。



如果定期存款到期没有自动转存,那就会自动变成活期,对于这些活期存款在不同的时期,银行采取的措施是不一样的。

首先,银行有可能会扣除短信通知费以及年费(个人名下一类卡不交年费),如果这些活期存款额度比较小,那说不定几年时间就会被扣光。一旦银行卡里面余额被扣光之后,两年之内没有任何收支项目的,大多数银行都有可能做注销处理。

其次、如果银行卡里面的余额足够多,在扣除短信费年费之后仍然有大量的余额可以使用,但这笔钱长期没有任何操作(通常情况下是两年时间没有进出账),那银行也会把这个账户列为长期不动户,对于长期不动户银行一般会转为睡眠账户,对于这些睡眠账户里面的余额,银行会列入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银行的收入。

但这笔钱银行是不具有支配权的,一旦未来某一天存款用户本人或者相关继承人想拿出这笔钱,那么银行就必须以营业外支出把这笔钱退还给相关的权益人。

第三、存款人是因为重大社会事件死亡的。

在现实当中存款人死亡有可能是因为一些重大的社会事件导致的,比如发生地震,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对于这些因为社会重大事件而死亡的存款人,银行一般都会收到死亡的相关名单,然后根据相关要求对死者的存款统一处理。

首先、银行会想办法联死者的继承人,如果死者有继承人,那么继承人只需要按照相关的法律程序办理存款继承手续就可以。

其次、如果死者没有相关的继承人,那这笔存款就属于无主存款,对于无主存款的处理方式,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也就是说,如果死者生产是在集体所有制单位上班,那这笔存款就由死者生前所在的集体企业处置,如果死者生前不是在集体企业上班,那这笔存款就收归国家所有上交国库。

第四、如果死者有继承人,但继承人不知道这笔存款,那可以通过公证的手续拿回这笔钱。

在现实当中有很多人都是因为意外情况去世的,所以死了之后家属根本不知道他在哪些银行有存款,一旦发生这种情况之后,家属可以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一个存款查询函,然后拿这个存款查询函挨个到当地银行进行查询,把死者的存款记录记下来。



在弄清死者在哪些银行有存款之后,就按照正常的遗产公证手续到当地的公证处办理遗产公证手续,最后委托其中的一个继承人到银行把这笔钱取出来就可以了。


贷款教授


归银行,凭什么。即便是退一万步来说,无人认领的存款,最终是要上交国家的,怎么也轮不到银行来“继承”这笔存款的。

银行存款期满未支取的一般性处理原则

要知道,一般来说,某笔存款到期,无论存款人是否去世,银行都会按以下原则来处理的:

  1. 定期存款已约定自动转存。期满后、按约定自动转存(本息)为同等存期的、新的定期存款。只要期间未有人申请支取,则会不断自动转存下去,理论上来说,最多是可以转存99次。

  2. 未约定自动转存(或直接是活期存款),期满后会自动转为活期存款。此时,针对不同的情况,处理方式也不一样。

  • 针对活期账户,如果是非I类账户,银行是有可能需要收取年费、小额资金管理费的。这样一来,如果资金不多,用不了几年,余额就会被扣光的、然后就有可能被销户。此时,余额为“0”、账户也销户了,自然也就不存在资金归属的问题了。

  • 即便是账户余额足够多,但如果超过2年时间,账户未进行任何业务操作(存取款之类的),那么银行会将账户列为不动户的。

存款人去世,即便是存款长期未支取,也不会归银行所有的

要知道,一般情况下银行是无法得知存款人是否去世的,自然也就不存在“主动”通知继承人的情况。不过,如果是贷款长期逾期未还,银行可是会找到继承人索要欠款的。这一点,的确有点让人难以费解!

对于这些长期无主的存单,根据相关规定,一般是划归国家的。而在划归之前,是有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这期间,这笔存款创造出的每一分收益,都归银行所有。

总之,一句话个人存款,其所有权是个人,而非银行。即便是无人认领,其最终也会划归国家所有,与银行没有一毛钱关系。不过,在此期间,这笔存款创造出的收益,是属于银行的。笔者觉得,这或许才是存款期满后,银行不“主动”联系储户(或继承人)原因之一吧!


财经者思


如果人死了,可以通过正常途径进行查证以及领取。自己就曾经办理过,把我的经过跟大家分享一下。

我妈妈前些年过世,有股票账户、多个银行账户,有些是家里人知道的,有些是家里人不知道。然后因为有房产需要继承,所以必须要去公证机构去办理公证书。公证处的人员指导,可以先验证合法继承人资格,公证处会开局查询证明文件,拿着这个文件和死亡证明就可以去银行进行查询过世人在银行的资产了。

一、公证处查询证明文件

这个比较好办理,到当地的公证处就可以办理。需要提供就是死亡证明,关系证明(户口本、死者档案等),如果多继承人的情况需要所有继承人到现场或者出示公证过的代理书等。

二、去银行办理查询

这个需要你把当地所有的银行去查询,就算都查询一遍,也有可能有漏的,这个就只能尽力而为了。拿着死亡证明和公证处开具的查询证明文件到银行找大堂经理办理即可。银行会查询该死亡人在本行开设的所有账户以及账户余额。


三、把所有查到死亡人的资产包括银行、股票账户、房产、车辆等给到公证处,公证处办理法定继承公证。

在办理这一步当中,还出现证明独生子女的事项(如果只有一个孩子的话),好在我爸妈那会都是国企的,办理独生子女证,还有领取相关福利记录。

另外一个难点,因为是妈妈的资产,法定继承人包括子女、丈夫还有父母,也就是我的姥姥和姥爷也是法定继承人。因为当时两位老人早就过世,就只需要死亡证明即可。如果老人都在世,就需要老人出具放弃继承的公证书才可以由我和我父亲办理合法继承。


四、拿到继承公证书之后,再到银行就可以办理提取了。

只要拿到公证书,公证书上多提到的账号都可以由合法继承人提取了。提取时同样需要所有继承人到现场,或者是出示其他合法继承人的代理书。

对于没有查询出来或者不知道的银行账户,会从活动账户变成“死亡账户”。现在国内银行业通行的做法:把长年未动的活期账户先列成“应付账款”,再列入“营业外收入”,当储户支取时,作为“营业外支出”记账。但是这个期限是很长的,而且只要有合法储户进行支取,就必须兑付。


人的一生,很难预料意外会什么时候发生,所以还是会建议大家平常有记账的习惯,这样继承的人也有个查询的资料。其实银行还好起码有个实体机构可以去找,未来很多资产可能是数字化的,比如QQ账号、游戏账号之类,这些就需要逐步完善数字资产的法律继承相关手续了。





芽妈理财经


如果有的人可能在存款方面有这样的疑问:自己的老父亲、老母亲在生前在某一家银行存了¥100,000元存款,但是,老人突然离世。

那么。钱是不是就取不出来呢?

其实,我个人觉得:我们完全没有这样的担忧,因为银行机构可以说就是为我们的钱财做安全储存的。

也就是说,即使家里面有人去世,在银行存有大量的现金,我们也不必担忧,并且银行也不会把这些财归为国有资产或者说上交。

那么。作为子女,我们应该怎么与银行沟通把父母生前存的这些钱取出来了?

这时,我个人觉得:根据我的投行经验,我觉得主要有以下四个方法可以与银行私下里沟通,把父母生前的银行存款取出来?

第一种手段

我们人到银行里面去存款,绝对有存款凭证或者说相关的存款合同。

那么,假如你父母生前有定期存欺而且是自动转存的,银行方面只能按照这个约定进行结算利息,到期后自动转存,利滚利的模式。

但是,我们作为父母去世之后,想领这笔钱的人来说,这笔钱不是自动转存到期后会划回到活期账户,活期账户就会按到活期利息结算,就这样存在银行,同样利滚利。

笫二种方法

银行会把死者生前存的这些钱以放贷的形式放出去,但同时也会给予相应的利息结算给这笔钱。

如果父母在身前有有大量的现金,去世之后,子女不知情或是没有人前来到银行去取的话,这波钱那银行将会继续放贷给需要这笔钱的人。

当然,银行其实为了:
  • 其一,赚钱收益。
  • 其二,我们也不用担心银行对我们的钱会支付相应的活期利息。

那么,没有人把这笔钱取出银行的话,银行可以长久使用这笔钱的,直至你取出前一天还在给这笔钱结算利息。如果没有人取出的话,银行可以长久使用这笔资金房贷,但这种做法我们也能够理解。

毕竟,没有人去,银行肯定会要利用这笔钱来放贷以产生经济效益,而银行也会根据你这笔钱结算一定的活期利息。

第三种情况

当然,银行也会根据银行的规定进行对账户进行扣除一定的钱。

比如,之前有年费的,每年要扣除3元左右或者有些小额的账户会自动扣除小额管理费,但还有一些开通短信通知的。

同样每个月扣除两到¥3元的短信费,另外,开通其他网上银行其他扣费功能的也会每个月从这个账户中扣除,直到这笔钱扣完为止。

第四种情况

有些部分银行知道存款人死亡了,也会通知家属前来领取,但是,这种概率非常低。

如果随着时间的推一时间太久了,这个账户依然没有人来领。

那么。这个钱也就无疑免费给了银行。

说白了也就是充公了上交国家了。

总结

所以,对于父母去世之后,在银行存有一定的现金的朋友,我们要知道银行以上四种措施就是处理死者在事后没有人前来领取活期存款的四种处理方法。

当然,我们要明白一点:银行也是一个讲道理的地方,它会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这笔存款,并非随心所欲,并非想不想给你就不想给你,银行没有这么无赖的行为,一切都得按规矩来办事儿。

所以,如果自己的父母在生前在银行存有大量的钱,等到他们去世的那一刻,我们要问清楚。


国华财经


在个人存款实名制之前,按照银行的规定,超过期限9年不来存取的个人账户称为“睡眠户”,银行可以批量结清本息,把这些钱作为“其他收入”入账,并逐笔登记备查,以后若有人持原始单据来取,银行必须支付本息。

还有一种情况是已经挂失支取过销户的存款单很多年后又出现了,存款人一口咬定没有支取过,银行必须拿出当年挂失支取的原始手续证明确已支付,不然就很可能会败诉!


海阔天丰3


1.人死了,存银行的钱,首先看这个人有没有遗嘱,如果遗嘱当中写明了存银行的钱如何归属,遗嘱有效的情况下,这笔钱就按照遗嘱处理。

2.如果没有人知道这个人生前在哪存着钱,他的继承人可以根据现有的线索查找。人活着,肯定会用银行卡,不可能一点线索都没有。

比如他生前用过哪些银行卡,可以通过诉讼,向法院提供这些银行账号,申请法院调取这些银行卡里面到底有多少钱。

再比如,可以通过这个人生前的亲朋好友提供线索。

如果这个人生前开过公司,可以找公司的财务人员,调取所有的财务资料。

3.即使真的一点线索都没有,钱也不会归银行所有,因为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这种情况,钱到底归谁,要看具体情况,不可一概而论。



李景娜律师



因为各种原因,每个银行都可能会有无人认领的个人存款,俗称无主存款,这些存款是不是就都归银行所有了?答案是否定的。这种“所有”只是暂时的,且仅仅是指“保管权”和“使用权”,而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的所有权和处置权。

首先,银行并不知道存款人去世,储蓄合同关系就仍然有效。我们知道,储户存款于银行,在法律上就形成了一种储蓄合同关系,也就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即储户将资金委托银行管理,并享有收益权和所有权,而银行则以支付利息取得货币使用权,并承担妥善保管货币,随时保证储户支取的义务。而存款人是否健在是属于人口管理范畴,与银行存款业务互不相干,目前并未建立互联共享机制,所以在数以亿计的储户中,银行根本不可能知道储户是否去世,那么谁的存款就还是谁的,并按照存款时双方约定计算利息,保证存款人随时支取。



即使知道存款人去世,银行也并不具有占有和处置权,还是受到储蓄合同约束。因为即使存款人去世,个人存款就转化为遗产,那么如何处置?就必须依据继承法规定来依法处置。而该笔存款有没有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人何时来支取或过户?银行知道吗?肯定不知道。因此,银行也不会,也不敢随意处置,更谈不上占有,这笔资金就会以储户存款形式长期存在。有人认为被银行占有了,这是错误的。在法律上,储户存款以获得利息而将资金使用权过渡给银行,银行按照约定使用资金(放贷)显然合规合法,肯定不会任其长期闲置的,银行的信用实际上就是一种契约精神的体现。



无主存款长期无人认领,在银行倒闭破产时将会有终极处置办法。实际上这种可能发生的后果,作为金融监管机构也是作了充分考虑,并制定了相应措施。即在银行破产清算时,所有储户的存款信息是会向社会公布的,家属或有权继承人可以根据储蓄管理条例规定进行依法继承。

对超过规定时间仍然无人认领的存款,按照财政部和人民银行的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团组织职工存款上缴国库,收归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职工存款,可转归集体所有。这就是无主存款的最终去向,由此可见在整个过程中银行对无主存款都没有所有权,只具有资金使用权,并切实履行了妥善保管义务,随时等待有权继承人支取或过户,或者有权机关的处置。


龙门山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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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大白话


如果储户意外身亡的话,存在银行里的钱依旧是属于储户的,这一点是法律规定的,也是我国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题主可能想问的是,如果一个人举目无亲,而生前有一笔足够的财产的话去世之后他的这笔钱应该怎么办?


答案很简单,如果他有合法的继承人的话,只需要拿着公安机关开出的死亡证明去银行把这笔钱取走即可,这属于法律范围内的遗产继承。在我国法律的规定范围内,有第一和第二以及第三继承顺序,如果这些都无法找到合适的继承人的话他们会进入第二种方案。

这里所说的第二种方案一般是指银行核查完去世储户的所有人际关系,并且有储户相关的死亡证明,以及无合理继承顺序人的证明,那么这笔钱就会充公收归国家所有,而绝对不会成为银行的私有财产。



但是往往现实情况是第二种方案特别少,首先是当前继承人的顺序它所包含的亲情关系是十分广泛的,不管怎么样极大可能性都能够寻找到继承人。其次就是银行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去验证自己储户的生理状态,这笔钱极大的可能性会在这个账户上一直储存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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