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到法院打官司,一旦立案了,第一件事就是繳費,這種費有兩類要區別對待,一類是非財產類案件,比如離婚案、侵權案等不涉及到財產糾紛的案件,還有一類就是財產糾紛案件了。
比方債務糾紛、與經濟有關的合同糾紛或財產所有權爭議的案件。
法院受理案件時收費按照下面的規則收費:
一、財產類案件根據案件相關金額計費,具體收費比例如下:
1.訴求費用低於10000元,案件每個收費50元;
2.如果是1萬到10之間的,案件收費按照金額的2.5%計費;
3. 10萬到20萬以內的,案件費用為總金額2%;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就要繳納訴求費用的1.5%;
5. 在50到100萬以內的,按1%計費;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案件費用為0.9%;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金額在1000萬以內的,按照0.7%交納;
9. 在一千到兩千萬的,案件費用為0.6%;
10、金額在2000萬以上的,案件費用為0.5%;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是無需額外繳納;但是超過20萬金額的時候,必須按照0.5%比例繳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需要交納100到500不等。
但是如果有賠償的話,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需要額外交費;但是超過5萬元但又10萬以內,按照1%交納;如果超過了10萬元,以0.5%繳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金額訴訟賠償的話,每件只需要交500元到1000元;如果有金額爭議或糾紛,也是根據賠償金按比例算。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5、其他案件的收費標準:
1、商標專利相關案件收費100元;
2. 與專利無關的案件,或者按照0.1%的標準繳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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