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2020上半年研究生論文預答辯,採用“遠程視頻”形式


鄭州大學:2020上半年研究生論文預答辯,採用“遠程視頻”形式

各研究生培養單位:

為落實學校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工作,要求在不降低學位授予質量標準的前提下,紮實做好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畢業與學位授予相關工作,確保研究生畢業和學位授予各項工作順利進行,保證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研究生及時獲得學位。根據《教育部應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於做好2020年上半年畢業研究生學位授予相關工作的通知》(教研廳函【2020】1號)要求,研究生院推動管理模式創新,做好學位授予工作安排,擬定了《鄭州大學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畢業與學位授予工作安排》,適用於2020年上半年畢業的國內研究生、國際研究生以及在職同等學力申請博士、碩士學位人員

現將近期相關工作安排如下,請研究生培養單位參照執行。

《鄭州大學2020年上半年研究生畢業與學位授予工作安排》

一、總體要求

(一)落實導師責任制

導師是研究生培養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落實導師立德樹人職責,導師應積極主動關心研究生的身心健康,通過線上交流研討加強與研究生的日常溝通,指導研究生充分利用學校開放的文獻資源,為研究生完成學位論文提供支持和幫助,對研究生學位論文進展情況給予及時指導。學校正式通知開學前,導師不得要求研究生提前返校。

(二)加強培養單位管理

培養單位應在保證學位授予質量和遵守保密規定的前提下,按照有關要求積極穩妥開展培養和學位授予相關工作。及時掌握研究生動態,應在學校疫情防控工作統一部署下,加強對2020年上半年擬畢業和申請學位研究生的管理,務必要及時將相關工作安排通知到每位研究生。要及時掌握研究生思想狀況,做好心理疏導、加強人文關懷,認真摸底排查過程管理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向研究生院反映。

(三)嚴格質量把關

在研究生預答辯、論文盲評、正式答辯等環節中,培養單位和導師要嚴格按照標準審核把關,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創新過程管理,確保人員不聚集、審核標準不降低,重點加強對學位論文的質量把關,確保學位授予質量不受疫情影響。充分發揮學校和培養單位兩級督導體系作用,主動邀請督導團參加學位授予各環節工作,依託督導團的力量進行全方位的監督和指導,及時總結工作中好的做法報研究生院,以便相互交流學習,推動學位授予工作不斷完善。

二、工作安排和時間節點

(一)學位論文預答辯和盲評工作

1.博士學位論文

預答辯和盲評論文提交工作要求3月30日前務必完成,由培養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各單位要在盲評前將學位論文提交研究生院進行初檢。博士學位論文全部進行雙盲評閱,由學校委託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評估工作平臺盲評5份,論文送審仍然採用網絡送審形式。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提交的請提前向研究生院學位辦報備。

博士學位論文盲評結果處理:如果5份盲評意見中有1份及以上為C項,申請人不得參加當次答辯;如果5份盲評意見中僅有1份為C項,其它4份均為A項,可以申請當次複評,複評通過後可以參加答辯;對於盲評意見1份及以上總體評價低於80分的申請人,教授委員會須重點審核並有權對其作出延期決議,延期的申請人須修改論文不少於3個月,經導師審閱把關後提交下次教授委員會審議,審議通過後方可參加答辯。

2.碩士學位論文

預答辯和盲評論文送審工作原則上要求4月20日前完成,由培養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合理安排,各單位要在盲評前將學位論文提交研究生院進行初檢。碩士學位論文全部進行雙盲評閱,由培養單位負責送校外專家盲評3份,原則上送省外一流大學或一流學科進行盲評。培養單位應安排專人負責盲評工作,務必嚴格規範送審程序並遵守保密規定,具體送審形式由培養單位根據實際情況自行安排。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送審的請提前向研究生院學位辦報備。

碩士學位論文盲評結果處理:如果1份及以上盲評意見為C項,申請人不得參加當次答辯;如果3份盲評意見中僅有1份為C項,其它2份均為A項,可以申請當次複評,複評通過後可以參加答辯。

3.預答辯形式

疫情防控期間學位論文預答辯採用遠程視頻形式進行,疫情未解除前不得組織現場預答辯。遠程視頻預答辯委員會組成、程序、質量要求等必須與現場預答辯保持一致,其它要求按照學校原有相關要求執行。進行遠程視頻預答辯的研究生應在單獨空間全程獨自完成。預答辯結果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不記名投票,答辯主席、答辯委員、答辯秘書等人員相關表格簽名可採用電子簽名或後期補籤。

(二)學位論文答辯工作

學位論文答辯工作原則上要求6月10日前完成,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完成的請提前向研究生院學位辦報備。

學位論文答辯時如還在疫情防控期間,仍然採用遠程視頻形式進行,疫情未解除前不得組織現場答辯。遠程視頻答辯委員會組成、答辯程序、答辯質量等必須與現場答辯保持一致,其它要求按照學校原有相關要求執行。進行遠程視頻答辯的研究生應在單獨空間全程獨自完成,答辯結果通過信息化手段實現不記名投票,答辯主席、答辯委員、答辯秘書等人員相關表格簽名可採用電子簽名或後期補籤。培養單位應主動邀請督導團全程參與答辯環節。

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要求不低於7人,成員應當是教授或相當職稱的專家,其中博士生導師不少於半數,且至少有2或3名校外專家,答辯委員會主席原則上由校外博士生導師擔任。申請人導師不能聘為答辯委員會成員,並且不得參加申請人的答辯過程。培養單位要嚴格按照論文答辯程序,保證充足的彙報、質疑和答辯時間,博士生答辯時間原則上不能少於2小時。

碩士學位論文答辯委員會組成要求不低於5人,其中碩士生導師不少於半數,且至少有1名本校和申請人所在單位以外的專家。專業學位答辯委員會應有1名該專業領域行業企業部門的專家。申請人導師不能聘為答辯委員會成員,並且不得參加申請人的答辯過程。培養單位要嚴格按照論文答辯程序,保證充足的彙報、質疑和答辯時間,碩士生答辯時間原則上不能少於1小時。

(三)複製比檢測工作

我校給研究生兩次複製比檢測機會,初檢在學位論文盲評前進行,終檢在培養單位教授委員會召開前3天進行,所有本次擬申請學位人員的學位論文必須進行終檢,請培養單位務必將學位論文最終版彙總刻盤提前報送,最遲於教授委員會召開前3天提交研究生院,留夠充足的檢測時間以確保檢測結果及時反饋。

培養單位教授委員會應對檢測結果嚴格審核把關,要求碩士學位論文總複製比<30%且去除本人複製比(或去除引用複製比)<20%博士學位論文總複製比<30%且去除本人複製比(或去除引用複製比)<15%。對因學位論文複製比檢測問題未通過學位申請的,培養單位教授委員會須作出半年或一年內重新修改論文的決議。

檢測結果超過上述複製比要求的原則上不提交本次三級學位審議,培養單位教授委員會審議認為不影響學位論文質量的,須提交學部會議單獨審議。支持培養單位根據不同學科情況制定更加嚴格的複製比要求,逐步降低本單位學位論文複製比檢測的最高限額,但須提前告知導師和研究生。

(四)涉密及不宜公開學位論文認定工作

涉密及不宜公開學位論文認定工作須嚴格按照《鄭州大學研究生涉密及不宜公開學位論文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特別強調:嚴格不宜公開學位論文申請及審批程序。涉密學位論文按照文件第六條規定執行,必須在開題前提出申請;不宜公開學位論文按照第十二條規定執行,必須在預答辯前提出申請。未在文件規定環節提出申請的不予受理。)除學位授予工作要求的流程外,從2019年下半年開始增加不宜公開學位論文的答辯程序,培養單位須認真審核申請人是否符合文件規定的不宜公開學位論文條件要求,嚴格控制申請不宜公開學位論文人數,杜絕為逃避論文上網而申請不宜公開的現象。該答辯由培養單位負責統一組織,根據申請人數可安排在答辯環節、教授委員會環節或單獨組織,該答辯要求督導團參加,除不宜公開學位論文審批表外,培養單位還需提交不宜公開學位論文答辯工作報告。

鄭州大學:2020上半年研究生論文預答辯,採用“遠程視頻”形式

(五)畢業和學位證書照片採集工作

往年一般在3月初組織畢業生信息採集,正常需要40天時間出紙質版照片,供印製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使用,電子版照片由採集單位上傳到學信網,供學歷信息註冊和學位信息報備使用。經和採集單位溝通,如果4月份能正常開學組織採集,則不會影響後續相關工作;如果4月份仍不能組織採集,由培養單位組織研究生提供電子版照片,供採集單位後期處理。

(六)學校學位工作安排

1.學校的學位審核和學位授予工作視疫情發展情況和學校總體工作安排再定,原則上於6月下旬

完成。

2.以上安排如有變化會及時通知,請各培養單位及時關注研究生院網頁和學位工作群動態

3.原則上要求培養單位按照上述時間安排完成研究生畢業及學位授予各項工作,如果確實由於疫情影響導致研究生畢業論文和答辯不能按時完成,請培養單位於3月30日前統計研究生名單並說明原因報研究生院,學校將根據需要於8月下旬增加一次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參加8月下旬學位審核和學位授予的按照前述安排時間節點相應延後,博士學位論文預答辯和盲評論文提交工作原則上要求5月30日前完成,碩士學位論文預答辯和盲評論文送審工作原則上要求6月20日前完成,學位論文答辯工作原則上要求8月10日前完成,其它程序和標準要求仍按照前述方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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