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疫情無法按時還款,有的網貸機構需要各種證明才能延期,合規嗎?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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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規定

按照銀保監會與1月26日的發文《關於加強銀行業保險業金融服務配合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三點指出:對受到疫情影響暫時性失去收入來源的人群,要在信貸政策上予以適當的傾斜,靈活調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個人信貸的還款安排,合理延後還款期限!

按照國家的發文,要延遲還款的前提條件,是你受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所以說金融機構要求你提供證明並不算過分,沒有證明材料,如何確認你受疫情影響目前失去了收入?按照各家銀行的操作手段來說,目前會給予延緩的,主要為以下四類人員:

(1)一線醫護人員(以工作證或者單位內部系統等可以證明的資料為例)

(3)被感染人員的近親屬人員(患者的確診書以及你們的關係證明)

(4)被強制隔離的人群(比如你是湖北省人員或者湖北省疫情相對嚴重的區域,如溫州這類疫情嚴重區域的人員,提供你的身份證或者戶口本以及當地的隔離證明材料)。

除以上四類人群,一般其他申請銀行都不會同意,很多人會說因為沒開工,我也沒收入了,確實沒錯,但金融機構不接受這理由,主要有兩個原因:一是金融機構無法佐證你是否不開工就沒收入,因為不少企業即使員工沒上班,依舊會發工資,特別是人社部特地發文,企業不得因疫情沒開工不予發放工資;二是除湖北省外,其餘各省從2月10(正月十七)開始陸陸續續復工,其實這個開工時間較往年也就遲了一兩個禮拜左右(以往都是正月初十到正月十五之間),尚不足一個月的期限。

總結

如果符合上述四點,金融機構正常都會給予延遲;如果說你沒有任何證明材料,只是一句自己受影響了就要求延遲,不論是銀行還是網貸機構,基本都不會同意。另外你所說的部分網貸直接不給予延遲政策,這主要因為網貸中不少是屬於非正規的金融借貸機構,所以他們不一定會遵循國家政策的規定,不給你延緩也就不足為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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