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民將農藥裝進自家啤酒瓶後出遠門,小偷誤食導致身亡,責任怎麼判?

精緻生活CEO林勇


按照問題的描述,這種事情發生的概率應該不大。因為其中有幾個看似很巧合的關鍵因素,必須湊到一起才能導致類似問題中描述的結果發生。

首先,把農藥裝進啤酒瓶的操作不符合正常邏輯,就算是裝也會選擇更容易裝得進農藥,又能封口的其它瓶子。啤酒瓶蓋子被起掉之後,還需要其它方式才能完全封閉。而且,只要小偷的智力正常,絕不可能把已經打開過的啤酒瓶裡裝的毫無氣泡的農藥喝下肚子。

其次,現在正規農藥幾乎都有刺鼻的味道,而且只有少數幾種才能置人於死地。就算小偷眼睛不好使,只要鼻子或者舌頭管用,也不可能將農藥誤食了。哪怕是在夜間,發生這種事情的概率也不大。退一步講,如果小偷真的蠢到分不清農藥和啤酒,那他應該早在此前的“職業生涯”中就掛了,輪不到這次誤食農藥了。

再次,類似的問題找不到相關的新聞來源,應該是想從法律方面做討論的。不過,還是出問題時還是應該儘量符合邏輯,要麼就不太具備探討價值了。

退一步講,如果這樣的事情真實發生了,那麼責任也應該在小偷自己,和其他人無關,理由如下:

1,農民將農藥裝進啤酒瓶裡,並沒有主觀惡意,也不可能預見到有人會誤食,而且期間是被小偷偷走後才發生誤食農藥事件的,農民本人也無法及時阻止或者救助。

2,作為完全行為能力人,小偷自己應該為自己的行為擔責。偷竊行為本來就是違法的,至於誤喝農藥更是有些咎由自取了,農藥有著明顯的刺激氣味,小偷應該意識到這一點。(或許小偷就是想自殺也說不定)

3,如果事件中的農藥屬於違規生產銷售的物品,那麼農藥銷售方也是有責任的。如果農藥屬於正規渠道的合法產品,那麼只能說小偷的身體本身就有某種問題了。

綜上所述,如果事件發生了,那麼小偷死亡純屬意外,不應該追究其它人的責任。


夜雨如書


我長期出差之前做了一桌子美味佳餚等待小偷光臨

做好後出差離開了,

結果小偷沒有時間觀念,過了好幾天才去入室盜竊,

結果一桌子飯菜變質了,小偷吃了食物中毒死了,

我還是要賠償小偷嗎?

反正怎麼做都是不對的,

最好的辦法是不是就是永遠不出門,

在家靜等小偷光臨,然後做一桌子美味佳餚和小偷聊聊人生談談理想,

再告訴他保險櫃密碼,恭恭敬敬的把銀行卡給他再告訴他銀行卡密碼,

最後深施一禮恭送小偷離開?

——一個網友這樣說,我覺得很有道理。


家是一個私人的地方,是一個人最隱私的地方所在,

難道我還要把家裡的一切告訴小偷,

好吧,我沒法告訴,因為我不知道小偷什麼時候來,

那隻能什麼都不做,別出門,在家等著。

然後小偷來了再告訴小偷?

亦或者是給小偷留張紙條?


既然能偷東西,那這個小偷一定是自主行為能力人好嗎


他必須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他不是來我家串門的客人,

我還必須要熱情招待,

拿好吃的好喝的不變質的食物招待?

那如果我家有幾個億的現金,

亦或者是無數的珠寶,小偷看到了,激動的心臟病突發,

那我是不是要送小偷去醫院,還要全程陪護,

甚至除了醫藥費,還要賠償小偷的精神損失?


只能說,責任全部在小偷,主人一點點責任都沒有。

完全是小偷自作自受!!!


老徐說事999


看到這個提問,我笑了:一是笑提問者。二是笑回答者。三才是笑小偷。為啥笑?我只回答為啥笑小偷吧~~~

小偷,被汙衊成了一個“傻✘”,連農藥味兒都聞不出來,喝在嘴裡不吐,嚥了不說,還要繼續喝,他沒喝過啤酒嗎?

我要是小偷,先把提問者摁倒,再往他嘴裡灌農藥……



把盞常聊


以前有一個故事,一個小偷偷到了一家醫院,偷走了一些財物和現金,臨走時,看到桌上有一個鮮紅的蘋果,非常誘人,就拿起來咬了一口,放下就走了。醫生上班後,想了一個辦法,小偷乖乖的退回了財物和現金,投案自首。別人問醫生,醫生說我發了一個告示,說蘋果是我們用來培養一種病菌,吃了以後很快會染病,無藥可治,只有我們醫院有解決的方案,希望誤食蘋果的人趕快來醫院治療,小偷看到告示後就來投案了。其實,蘋果就是一個普通的蘋果。

小偷入戶盜竊,誤食農民裝在啤酒瓶中的農藥導致身亡,從道德上講,一個字:該。小偷是讓人痛恨的,在盜竊是死亡,對很多人來說,都是罪有應得、大快人心;從法律和人道上講,對小偷的死亡,農戶出於同情應給與經濟上少量補償。

現在的農藥,有嚴格的管理辦法,農戶只能買市場上允許流通的農藥,如果屬於39種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的農藥,農戶購買和使用將會被追究責任。

將農藥裝在啤酒瓶中也是不可取的,如果是自家人或客人誤食,後果也是非常嚴重的。農藥應該標識明確、放在小孩接觸不到的地方。


琴心劍膽桃花仙


一農民將農藥灌進自家啤酒瓶後出遠門,小偷誤食導致身亡,責任怎麼判?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這個奇葩的事件會發生的,儘管概率不是很大,碰巧了就發生了。有時農民把藥瓶子碰倒了,摔壞了,就把農藥放在空啤酒瓶的,這也是有可能的,但這是農民放藥的自由。

這個小偷的確腦子進水了,而且是豬一樣的腦袋,嗅覺也出了問題,口感也出了問題,這就是嗜酒如命的社會渣子。有能力到農民家庭偷東西,卻沒有能力去幹活賺錢,畢竟現在社會就業是很好找工作的,工資也不低,至少能養活自己,卻幹起了見不得人的勾當,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這種小人之舉,小偷的行當。

對於題主說的小偷喝了農民裝在啤酒瓶裡的毒藥,產生的後果是導致人的死亡,既然確定了,小偷是喝了在啤酒瓶裡的毒藥而死亡的說明,小偷還沒有離開農民的家裡導致的死亡,應該也是經過法醫的鑑定,確定死亡的原因。

對於這個案件來說,誰負責有責任?於情於理來說,從大家普通的認知觀方面來考慮,到農民家裡偷東西,喝了農藥死了活該,這就叫最有名的,天理所不容。可是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既然出了人命案,必須有人負法律的後果,畢竟現在法律是同情弱者,即便是無過錯責任,也需要負擔一定的法律的後果。



如果這個農民所買的農藥是市場上目前禁售的劇毒農藥,這就要追究相關的責任,包括市場銷售者的責任,以及生產廠家的責任,都會產生連帶的法律後果,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農民,買農藥是為了種地,治療病蟲害,卻萬萬沒想到小偷誤食導致了這麼嚴重的後果。

如果這個農民所買的農藥,是允許市場上銷售的,農民把農藥存放在啤酒瓶裡,小偷掉過誤食了,於情於理方面來說,農民是不負責相應的後果,畢竟小偷有錯在先,或者是犯罪行為在先。但從法律方便來講,農民也有相應的法律責任,當然小偷負主要責任,農民負次要責任,即便是農民不犯錯誤,從同情弱者的角度方面來考慮,也是不一定的經濟責任的。原因很簡單,律師的解釋就是沒有告知業務,沒有把酒瓶上貼上這瓶是農藥的標籤。

其實這種現象非常多,而且也有事實的案例,比如說小偷偷人家的東西,結果因為家中有狗的原因,害怕狗兒跳牆,被摔死了,對於房主來說,還要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原因很簡單,就是沒有把俺家狗拴住。還比如說農民的果園裡的果子打了農藥,被路過的行人摘了,路過的行人的行為可以說是小偷行為,吃了以後死亡,也需要賠償一定的經濟損失,原因很簡單就是沒有行使告知的義務。此案例不是舉不勝舉,雖然從道德情理方面來講是行不通的,但法律面前卻是受到了相應的處罰。



總之,對於農民出遠門把農藥放在空酒瓶裡,結果小偷到農民家裡行竊,誤喝了酒瓶裡的農藥導致死亡,而且已經確定喝了農民的啤酒瓶裡裡的農藥,從情感上和道德上來講,是不負法律責任的,死的活該!但從法律方面來講,農民是要負一定的經濟責任的,用律師的詭辯來說,就是沒有告知小偷,這啤酒瓶裡是放的就是農藥,而且沒有貼出標籤。從這方面來說,感覺的卻是打臉了!大家對這個問題有什麼看法?請留言交流,並關注頭條號宗元。


三農一姐


現實中就有這種情況:有些小偷貪吃、貪睡、貪玩,可謂是在偷盜的過程中也不務正業。

前幾年,在我們當地就發生了一起奇葩的偷盜案,有一個小偷到主人家偷東西。看到主人家有一瓶好酒,小偷酒癮犯了,就在主人家毫無顧忌地喝起酒來了。最後喝醉了,睡在主人家的床上爛醉如泥。被主人發現後報警,警察來個甕中捉鱉。

警察在審問小偷的時候,小偷仍沒醒酒。警察問他是誰,叫什麼名字?他就說:“不要管我,你們該喝喝。”

而如果有人將農藥倒進啤酒瓶裡,這就很危險了。不僅自己的親戚或者是家人有可能要喝,而且碰到那些好喝酒的小偷,有可能也會喝到的。如果小偷誤喝之後引起身亡,那麼這就麻煩大了,小偷的家屬一定會告房主人賠償的。



但是像這種情況下,作為房主人的農民,是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的。

第一,該農民是在自己家中將農藥倒進啤酒瓶裡,並不是有意毒害小偷的。他將農藥倒進哪裡?都是他的權利和自由,亦沒有什麼過錯。所以,無需承擔過錯責任。

第二,小偷偷東西本身就是不對的,到別人家中又偷和別人的啤酒這更是錯上加錯。沒有人比你這麼喝,也沒有人請你這麼喝?自己喝死了,也是活該。並且這個小偷也太笨了,農藥喝啤酒味道能一樣嗎?能喝不出來嗎?

第三,小偷家屬要求農民賠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這純屬是無中生有,訛人之舉,應當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

如果讓我判,肯定判決小偷家屬敗訴的。

不知道你會怎麼判?


法重情深


一農民將農藥灌進自家啤酒瓶後出遠門,小偷誤食導致身亡,天底下怎麼有這麼倒黴的小偷呢?



首先我要在這裡替這個小偷默哀三分鐘,同時還要送上我最崇高的敬意。

其次,我想問問這個小偷,是不是腦袋被門夾了?

撿了一個啤酒瓶,瓶蓋肯定是打開的,就算蓋上也看得出來開過,小偷是不是腦子被夾壞了,拿著就喝還就掛掉了。



真是離奇啊!

再次默哀。

不過,既然出了事,死了人,而且還有罪魁禍首。

雖然農民伯伯不是故意的。

雖然這件事是偶然概率事件。

但人死了,肯定要追究農民的責任,畢竟是他丟的瓶子,他灌得毒藥。

責任肯定是有,具體法律怎麼判決,那得嚴格審核,再有就是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而定。



農民有過錯是一定的。

但有沒有罪責這個不好說,只能由法官調查清楚當時情況才能有具體結果。


遇我得福


問:一農民將農藥裝進自家啤酒瓶後出遠門,小偷誤食導致身亡,責任怎麼判?



看到這問題,真是驚訝到我了。天下之大無奇不有啊。一農民將農藥裝進自家啤酒瓶後出遠門,小偷誤食導致身亡,責任怎麼判?這個事件讓我覺得像電影一樣,可以說是一部悲劇的同時又是一部喜劇片。

首先農民將農藥裝進自家啤酒瓶後出遠門,我覺得這種可能性也不是沒可能。因為在農村很多農民買回家的農藥,沒用完都會找地方存放起來。至於這位農民為什麼會裝進自家的啤酒瓶,有可能是原來裝農藥的瓶子壞了或蓋子有問題,也或許他覺得啤酒瓶是玻璃的,自己又要出遠門放在裡面待回來時還可以用。但有一點是肯定的,他決不是提前知道自己家會有小偷去光顧,而給小偷提前準備下的農藥。都說無巧不成書,可恰恰就在他身上發生了這件事。如果真因這件事而負法律責任的話,真的是一場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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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小偷我真覺得太喜劇了,你嘴咋就那麼饞呢?而且你的嗅覺也有問題嗎?眼睛也有問題嗎?就算真的看成是啤酒,瓶蓋總開過的吧。這樣的酒還能喝嗎?所以你因貪嘴而丟了命讓我覺得既是喜劇又是悲劇。而且讓別人莫名其妙,無冤無故就成了罪魁禍首。這真是偷出了你的最高境界呀。


桐桐覺得,農民購買了農藥如沒用完應及時貼上標籤,妥善保存。以免釀成不必要的悲劇。在農村因農藥而發生死亡的事件太多了,所以我們一定要引起重視,對自己負責也是對他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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宛桐桐


我個人覺得,農民無責,不但刑事無責,民事也無賠償責任。

咱們先做個假設,如果農民將農藥裝進啤酒瓶放在自己家以外,如果他就是想毒死某個人,那麼,他就可能構成故意殺人罪。如果沒有殺人的故意,只是因為疏忽大意將農藥放在戶外公共場合,被其他人誤食,則有可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以上情況須承擔刑事責任以及民事賠償責任。

咱們再做一個假設,如果農民將農藥裝進啤酒瓶放在家裡,家庭其他成員誤食中毒死亡,那麼在主觀上,這個農民是有疏忽大意的過失的,他仍有可能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具體到本案,農民將農藥裝進了啤酒瓶,但是確是放在自己家中。如果家中平時沒有其他成員,或者農民家裡還有其他成員,但在把農藥裝進啤酒瓶後已經告訴了家庭中其他成員,其他成員也知道啤酒瓶裡裝的是農藥。這時進來一個腦子短路、嗜酒如命、味覺失靈的小偷,誤喝了裝在啤酒瓶裡的農藥,這件事情是超出農民的認知範圍的。農民既沒有疏忽大意也沒有過於自信,在刑事上應該無責,民事上也夠不成侵權,無需賠償。


舒展律師


偶爾看到這個問題,想來回答一下,解開一些人的疑慮。因為這樣的問題很多。

在自家的酒瓶裝毒藥,或在自家果園打農藥,或是像農村的地方挖水灣,小偷進入家裡偷東西,這些事情都有類似的一面。

首先,可以肯定的是如果發生意外,做事情的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如果有意而為之,那可能會犯罪。

我們再來細說農藥裝酒瓶的事,且不說給別人會造成傷害,萬一自家人或親情或朋友來了,沒有仔細辨認誤食怎麼辦?所以,為自家人安全考慮,也要做好標記,最起碼要用紙寫上毒藥,以防萬一。如果被小偷誤食,那肯定是有責任的,對於小偷,我們都是咬牙切齒的,但對於他們我們做的是要防,其次要依據法律來懲處他們。出於人道主義,不能私自置律法與不顧私自採取處理方法,以至於顯露人的不為人齒的一面。

如果為了報復小偷,故意將毒藥放入酒瓶吸引小偷,那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了,除非你能證明不是故意而為之。不管怎麼說,都是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所以,告誡一些人,在處理農藥方面一定要謹慎。比如,路邊的水果打農藥要做好標識,所用農藥對人身體微毒,國家早就禁止使用高毒農藥。否則發生意外就悔之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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