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支持疫情防控和相關行業企業的財稅金融政策

自1月1日起暫採取以下措施:對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擴大產能購置設備允許稅前一次性扣除,全額退還這期間增值稅增量留抵稅額;對運輸防控重點物資和提供公共交通、生活服務、郵政快遞收入免徵增值稅;

對相關防疫藥品和醫療器械免收註冊費,加大對藥品和疫苗研發的支持;免徵民航企業繳納的民航發展基金。會議確定,用好專項再貸款政策,支持銀行向重點醫療防控物資和生活必需品生產、運輸和銷售的重點企業包括小微企業,提供優惠利率貸款,由財政再給予一半的貼息,確保企業貸款利率低於1.6%。會議強調,宏觀政策支持要精準到位,財政和審計部門要加強監督,保證資金用在刀刃上,對藉機騙取套取財政和信貸資金的違法行為堅決嚴懲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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