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與博弈:醫、保、患三方關係的分析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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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与博弈:医、保、患三方关系的分析与讨论

醫療衛生是救死扶傷的神聖工作。在這個領域中,醫療、醫保和患者三方在本質上是共同合作,為抗擊疾病、促進健康而努力。但在現實中,這三方之間也經常出現矛盾與衝突,例如:患者會抱怨醫生醫療效果不佳或態度不好;醫生會抱怨醫保控費太嚴甚至剋扣;醫保則指責醫院或患者存在騙保現象,等等。

人類社會,本來就是一個各種關係錯綜複雜的大熔爐。為了抗擊疾病而走到一起的醫保患三方,也難以避免彼此之間的複雜互動。人們既合作又博弈,努力以有限的資源爭取最優的結果。客觀理性的理解醫保患之間關係,是建立和諧的醫療衛生體系並最終提升社會幸福感的基石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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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醫保患三方之中,最初是沒有醫保方的。醫療衛生領域,一開始只有醫患雙方。罹患疾病的患者,需要有人來幫助其治療疾病。社會分工於是逐步產生了專業的藥品和設備製造者、診療技術服務者、護理服務者等專業人士,共同來幫助患者抗擊疾病、恢復健康。

醫患之間,本來應該是保衛健康的同盟軍。但人類是一種思想不透明的生物,彼此間難以知心,容易產生猜忌。在醫療中,當療效不盡如人意時,患者會猜疑醫療方是否盡心盡力,當費用較高時,患者會猜疑醫療方是否過度服務以牟利,而同樣的,醫療方也會懷疑患者是否有欺騙、是否有暴力傾向、是否會逃避支付。猜忌遠比信任更容易生成和蔓延,各種防範對方的措施不斷增加,而心靈間的隔閡也就越來越多。

於是,為了克服醫患間的信息不對稱性與交易成本,醫保組織便應運而生了。醫保產生的意義,是聚集眾人的財力,集團性購買醫療服務,提供給不幸罹患疾病的人,由此達到分攤疾病經濟風險的目的,為社會人群提供醫療保障。同時,相比個體患者,醫保組織也能更有效更專業的購買和監督醫療服務,提高資源使用效率。而另一方面,醫保的存在也為醫療方提供了更穩定可靠的支付來源,有利於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醫保的產生,提升了社會的安全感和幸福水平,是人類文明的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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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們也要看到,醫保的出現也使得醫療衛生體系中的合作與博弈,更為複雜化。有了醫保後,醫患間的經濟矛盾就轉移了:醫療方和患者方都希望能用上昂貴的高級技術,醫患共同向醫保伸出雙手,而醫保則竭力保護有限的資金,矛盾被轉移為醫保與醫患共同體之間的經濟博弈。同時,醫保要監督醫療是否提供了有價值效率的服務、醫療在懷疑醫保是否剋扣了自己應得的收入、患者在猜疑醫保是否足夠努力的監督和管理醫療服務、患者在猜忌醫療在控費下是否降低了醫療質量、醫保也在懷疑患者是否存在造假騙保行為,等等等等,難以盡述。

上述情況,並不令人意外。社會的分工越細化,人與人之間的互動就越複雜,所需克服的困難就越多,所需建立的制度安排就越複雜,對社會治理能力的要求就越高。在事關人命的醫療衛生領域,更是如此。

在醫保患三方關係中,首先需要明確的一件事情是:資源,即使是在醫療衛生領域,也始終是稀缺的。這是一個硬核的前提,是一個冷酷的事實,無論人們怎麼“不滿意”,能投入到醫療衛生領域的資源,始終是有限的。

有限的資源,意味著必須精打細算,必須有所取捨,必須學會妥協。患者一方必須瞭解:不可能總是獲得理想中的醫療服務,醫生的精力和時間有限,醫保的資金有限,人們只能在可得資源下追求較好的醫療結果。如果想獲得比別人更多更好的服務,那就必須額外付出自己的私人資源,比如金錢、比如時間、比如人情。而醫療方也必須瞭解:社會不可能給予無限的資源,即便是在治病救人中,醫療工作只能在有限資源下想辦法,儘可能生產出最多的健康結果,而不是要求無休止的資源堆積。如果想給某些患者提供額外的更多更好的服務,那就要去尋求其他資金的來源。

當然,資源有限也不意味著低劣的醫療服務、低效的資源使用。因此醫保一方必須瞭解:保護資金安全並不是最終目的,真正重要的是資源使用效率,是要讓有限的醫療資源發揮出最優效果,讓人們獲得最大的健康產出。刻板的追求醫療費用節約,但不能將節約下來的資源投入到更有效的醫療衛生服務中,那也是一種失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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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底,由於資源的稀缺,醫保患三方,都是在節約醫療資源和追求醫療效果的雙重約束下尋求最優解。這是三方應該共同建立的共識基礎。這樣的共識非常重要,否則,有人一味地要求最好的服務、有人一味地要求最高的收入、有人一味地要求資金的節約,各方只專注自己的訴求而不能理解他人所面臨的約束,其結果就是喪失互信而社會撕裂,人與人之間互相傷害,導致“共輸”的結果。

進一步的,在建立共識的基礎上,還需要建立完善的制度安排。因為在資源約束和醫療質量追求的雙重約束下,人們之間的小摩擦依然會不斷產生,需要有好的規則指導和糾紛處理機制,才能保證體系運作的順利。目前社會上的很多醫療領域的糾紛,往往是因為制度安排不到位、制度實施不得力所導致的。

綜上所述,在我國醫改的推進過程中,醫保患三方的矛盾和摩擦日益顯現,需要對三方關係有理性的認知和制度安排。改革是利益調整,衝突往往難以避免,更何況在複雜的醫療衛生領域。醫保患三方,需要建立醫療資源有限和醫療能力有限的雙重約束共識,互相理解和體諒,而不是一味強調自身利益、一味將過錯都推到他人那邊,同時政府要建立完備高效的制度安排,合理處理糾紛、紓解困難。如此才能協調醫保患三方關係,增進社會和諧,從而促進我國醫療衛生事業的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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