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鬥毆 衝動是魔鬼

年輕人愛衝動,一言不合便打架鬥毆的情況在我們的生活中還是非常常見的,但是打架鬥毆畢竟是違法行為,輕則需要承擔行政處罰,重則需要承擔刑事責任,那麼打架一般會怎麼處理呢?

首先:先看看傷情,不是先看打架引起的原因!(畢竟無論啥原因都不該動手打人)傷情如果較輕,比如輕微傷,那一般會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傷情如果較重,比如輕傷及以上的傷情,那麼就需要按照《刑法》的規定承擔故意傷害罪的刑事責任。

這兩種處罰分別是啥樣的呢?

打架鬥毆 衝動是魔鬼


《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行政處罰的拘留最長不超過15天,當然也可以罰款。

而涉嫌刑事犯罪的拘留一般是7天加上報請批捕的時間可能達到14天,案情重大複雜的話呢(比如多人打架鬥毆,或後果嚴重)可以延長到30天,加上報請批捕的時間可能達到37天。

案件會一步一步的經過檢察院、法院,最終以故意傷害罪判決。

(這個過程不要問需要多長時間,雖然有規定,但是實踐中需要因各案而定)

很多人會在發生事情後試圖通過金錢彌補對方,代替自身承擔刑事責任,這麼做可不可以呢?

可以適當的讓自己獲得對自身最為有利的結果,但是以此免除刑事責任是不能的,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提起公訴的是國家機關而非被打者個人,他個人是無權決定起訴或不起訴,追究或不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的。

反正 最好 能動口的就不要動手,就對了!古惑仔也就在電視裡面看看,現實生活中活不到第二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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