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2020年全市至少建立10個教育集團

3月10日,青島市教育局、市編辦、市財政局、市人社局聯合發出《關於推進中小學集團化辦學的意見》。意見指出,全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給予集團化辦學政策、經費、師資等多方面的支持。

記者瞭解到,青島市教育局自2019年初,就在青島二中、青島五十八中、青島實驗初級中學3所局屬優質學校中率先試點,探索跨區域、跨學段、跨性質的集團化辦學,3個教育集團先後成立,為全市集團化辦學提供了經驗借鑑。該市教育局局長劉鵬照告訴記者,推進集團化辦學,可以充分發揮核心學校優質教育資源的輻射帶動作用,通過輸出集團核心校先進辦學理念和管理制度,選派優秀管理幹部和骨幹教師到集團成員學校任職,實現集團內學校教育理念、學校管理、教育科研、信息技術、教育評價統一管理,推動優質教育資源共享,推進基礎教育均衡優質發展。

《意見》提出,要在試點的基礎上總結經驗,逐步增加教育集團的數量,堅持“一集團一特色”,成熟一個、組建一個,提高教育集團辦學質量。集團層面,堅持有計劃穩步擴大集團規模,避免短時間內快速擴張。教育集團核心校要在保證自身教育教學質量不降低的基礎上,充分發揮“造血”功能,適度發揮“輸血”功能,提高成員校在學校管理、師資培訓、學生培養、課程開發、文化建設等方面的整體水平,實現集團共同發展效益最大化。堅持教育集團適度規模發展,薄弱學校要有一定比例。《意見》提到,集團化辦學基本模式為“1+N+X”模式。“1”是指教育集團核心校;“N”是指不同區域、不同學段、不同性質的基礎教育學校;“X”是指企業、綜合高中、高等教育機構、實踐基地、社會場館等各類團體。鼓勵教育集團創新,按照“融合型”“聚合型”和“聯合型”3種類型發展集團辦學特色。到2020年底,全市至少建立10個教育集團。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立30個教育集團。教育集團在管理互通、師資共配、研訓互動、文化同建、資源共享和質量共提等方面,打破校際壁壘,實現優質教育資源的擴大與輻射,實現集團內學校共贏。

如何在集團內實現教師資源的有效流動?《意見》指出,將建立師資保障機制,根據教育集團組建情況和發展實際,依據現有教師編制和崗位設置政策,對核心校的教師編制、教師引進與招聘、中高級崗位設置等予以優先考慮,適當傾斜,適時調整。核心校管理人員和骨幹教師到集團成員校任職,由成員校補助交通、住宿等費用。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將給予集團化辦學政策、經費、師資等方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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