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發燒"重疾險能賠嗎?

為啥會出現重疾險?

這裡就講一個真實事件,1983年南非的巴納德醫生給一位女士做了一場外科手術,手術非常成功,但是還沒康復好這位病人就出院工作養家餬口去了,兩年後這位病人又再次入院,這次卻沒能夠發生奇蹟


很多人會說為什麼會這樣子,手術很成功卻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又復發甚至更嚴重,就是一個字--“錢”,原來她是個單身媽媽,獨自撫養兩個小孩,不去工作就沒錢吃飯,工作身體又剛復原吃不消,她肯定也知道這要不行,可是又有什麼辦法?現實往往比電視劇還殘酷。


而後,巴納德醫生很痛心地說了一句話【我救得了她的肉體生命,卻救不了她的經濟生命】,至此,為了能夠讓患者經歷過大的手術後有時間有金錢去康復,更大限度

提高生存率,重疾險應運而生。


一、解決啥問題?

從上文可以瞭解到,重疾險最重要的意義不在於治療的醫藥費用,而是患大病之後的康復費用,感冒發燒不能賠付,重大疾病的定義:嚴重影響患者的正常工作與生活的疾病稱為重大疾病。


或者說為患者爭取有效的康復時間,其實就是患病以及康復期間無法正常工作所帶來的經濟失能損失。


二、哪些人群需要配置?


1、家庭經濟支柱;

2、小孩子(假設發生重疾風險,受苦受累的是父母);

3、老年人不建議配置,因為槓桿低,而且身體健康可能不達標買不了。


三、以上人群應該如何配置?


小朋友:可選擇保障終身多次賠付,並且帶少兒高發疾病翻倍保額的產品,性價比更高


為什麼要選終身及多次呢?

1、

便宜,30萬的年交保額0歲寶寶2000~3000,如果是30歲再買,價格要翻一倍;


2、你不能保證孩子能有和你一樣的保險意識,如果孩子長大了覺得保險沒必要,而你又只幫他買了定期到30歲的,30歲後他就不再有保障了,做父母的當然覺得能保護他越久越好


3、現金價值,定期重疾險現金價值會在到期後現價為0,而保終身帶身故的則有很高的現金價值,繳費期滿現金價值可能超過已經交的錢了。

成年人負責賺錢的家庭成員必須買重疾險,因為年齡較大,保費較高,正處在上有老下剛有小的階段,則可以

按預算來判定要買定期還是終身,買消費型還是儲蓄型,首先要考慮的是保額,即第一次能賠付到的錢,這樣才是對家庭負責。

老年人:可買可不買


1、老年人已經完成了使命,更多的是關注醫療費用,可配置百萬醫療險或者是防癌醫療險,解決看病難的問題;


2、保費貴,甚至出現交的錢比賠的錢還多;


3、上了一些年紀身體會有或多或少的毛病,投保可能會有加費或者是拒保的可能;


4、如果身體硬朗,而且有預算,可以配置,終身帶輕症中症的重疾險一般會有自帶豁免功能,50歲開始繳費到70歲,假設每年交8000,保額30萬,假設52歲出險輕中症,剩餘保費不用交了保障依然有效

四、保障的疾病數量重要嗎?


有人說A產品保100種疾病,又有人說B產品保120種疾病更好,其實在2007中國醫師協會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共同制定了重疾險的定義以及必須包含的疾病。


只要是名字叫重疾險的產品都必須包含惡性腫瘤、腦中風後遺症、急性心肌梗塞、冠狀動脈搭橋手術及造血幹細胞移植術、重大器官移植術、終末期腎病,這六種重疾已經涵蓋了90%的理賠,再加上後續保險公司基調一致的把另外19種高發重疾當作必須項,而這25種重疾包含了97%的理賠,所以說保100種和120種都只是3%的差別,因此考慮重疾不應該重點考慮疾病數量。


五、應該看重什麼?

重疾險是四大險種裡最複雜的,按分類有終身重疾險、定期重疾險,按賠付次數有單次賠付、多次賠付,按儲蓄型帶身故責任、消費型不帶身故責任等等,每一個選項都決定了保障責任以及價格


六、重疾險的理賠方式?


1、確診理賠(例如癌症);

2、到達某種程度才賠(例如腦中風後遺症);

3、做過手術後賠付(冠狀動脈搭橋手術等);


其他根據合同約定,符合理賠條件方可賠付。


七、還需要買醫療險嗎?


當然是需要的,每個險種對應的風險都不同,重疾險承擔的主要是

醫院外的支出(房貸車貸信用貸等),醫療險承擔是醫院內的、社保範圍外的必要的醫療開銷,雙方互補才能更有保障。


今天就寫到這,後續會逐步更新,有需要交流的朋友留言即可,謝謝。


END

願每個家庭都擁有保險

願每個家庭都用不上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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