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疾險”竟誤導了很多人?

“重疾險”竟誤導了很多人?

說起重疾險,應該是保險中與大家“愛恨情仇”最多的一個險種了。

為什麼?我想不僅僅是重疾險約定的各個疾病條款讓我們看到頭暈。

更有【三大誤區】很多夥伴都沒弄清楚。

“重疾險”竟誤導了很多人?

1、重疾險的本質

其實,“重疾險”這三個字就誤導了不少人。怎麼說呢?

一看名字,就是用來抵禦重大疾病風險的保障嘛,也就是讓我們在罹患重大疾病時能夠有錢得以醫治。

這樣理解可是不完全正確。

大多數人出現這樣的認知是因為,我們日常接觸的信息和推送都是“xx癌要花幾十萬,社保不夠,重疾險可以……”,或是有的代理人會直接將重疾險意義簡化來給客戶介紹:“獲得幾十萬的賠付就不用擔心醫療費用了”。

此時誤導就產生了。所以很多夥伴又會接著產生疑問:“有了醫療險還用重疾險嗎?他們的功用不是重合了嗎?”

“重疾險”竟誤導了很多人?

這樣一思考我們就會發現,如此我們又把醫療險置於何地了呢?

因此,重疾險的本質和意義,並不是為了治病,雖然它賠付的錢的確可以被我們隨意支配,拿去治病。

一場大病,除了治療開支,就是康復開銷了,而大病的康復期可以說是很長的,這個不難理解,這段時期不僅沒有工作收入,還要療養等一系列的費用,都是重疾險才能填補上的大窟窿。

否則,醫生剛把病給治好,但自身卻因無法得到很好的休養而使得病情反覆再惡化,那可真就白折騰一遭。

“重疾險”竟誤導了很多人?

再次放出這張圖*圖源網絡

往細了說,早年靠百萬醫療險填補醫藥費,重疾險補償損失是比較好的方案,到了七老八十主要還是靠重疾險,畢竟醫療險都是短命的報銷型險種呀。

所以重疾險和醫療險的關係,它們就是互補,誰也不能替代誰。

重疾險的本質是什麼,大家從現在起也就認清了吧。

2、確診即賠

說起“確診即賠”,很多夥伴都誤以為,一旦得了條款中約定的病種那麼保險公司就得賠!但實際並非如此。

先冷靜一下,保唄兒再次聲明:確有這個規定,但不是所有重疾都是確診即賠。

確診即賠的僅有以下三種情況:

✤ 惡性腫瘤

✤ 多個肢體缺失(≥2)

✤ 嚴重Ⅲ度燒傷

其他情況需要實施約定手術,比如:重大器官移植術、冠動脈搭橋術等,或是達到約定狀態,比如:急性心梗塞、腦中風後遺症等,如此才算滿足理賠條件。

欲瞭解更具體的分析,可看回往期文章 。

3、提前給付

在宣傳介紹的過程中,“提前給付”很可能被掩蓋了真面目,而戴上了漂亮的花面具。

“提前給付”通常會出現在主險為壽險,附加提前給付型重疾險的產品中。

就算只看產品名,很多夥伴會以為,提前給付就是先獲得重疾理賠款,從而用於治療重大疾病。

但實際並非這麼簡單,來看一個條款:

“重疾險”竟誤導了很多人?

▲條款示例

實際上,提前給付的意義是:將壽險身故的保險金提前拿出,用於理賠重大疾病。而當主險合同(壽險)的保額提前用完時,合同便終止了,之後身故是無法獲得身故保險金的。

簡單來說,此時的重疾險是和壽險共用一個保額的。

昨兒一早就看到“漫威之父”Stan Lee去世,如果說金庸留給我們的是武俠江湖,而他則留給我們的是英雄宇宙。

雖然我不是個標準漫威粉,但也幾乎場場必看,從此漫威電影最大的彩蛋消失,也是難過得無法表達。

希望在你們瞭解保險的路上,保唄兒也能作為一顆小彩蛋,能被你們找到、想起,對你們有幫助。

回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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