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注意了:朋友圈賣假貨也會被判刑

“微商”注意了:朋友圈賣假貨也會被判刑

南昌新聞網訊 “茅臺酒”內部價便宜賣?別以為在朋友圈裡賣假貨就沒事!近年來,隨著“微商”經營模式的迅速發展,涉“微商”經營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時有發生,微商這種新型商業模式已經無聲無息地蔓延至我們生活的每個角落,微商售假似乎也已屢見不鮮。

譚某某、應某某等人在南昌市設立工作室,對外銷售假冒的茅臺品牌酒,並由快遞公司進行配送。經統計,譚某某、應某某等人在2018年4月至2018年11月期間,銷售假冒的茅臺品牌酒金額共計100多萬元。近日,西湖區人民檢察院經審查,以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向西湖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西湖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說:“不管是微商或微信代理,賣假品牌酒、假名牌衣服、假名牌包包以及假的品牌護膚品或其他,性質都是一樣的,銷售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較大,銷售金額在25萬元以上的屬於數額巨大,都可能構成銷售假冒註冊商標的商品罪。”

記者還了解到,在微信朋友圈售假,即使標註了“不是正品”的信息,只要銷售額達到一定數量,也屬於違法行為。除了刑事訴訟之外,相關品牌還能通過民事訴訟的形式進行追償。(吳媛媛 謝丹麗 全媒體記者 文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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