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 口罩不是你想賣就能賣!這些事你得知道......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

市場上口罩等防護物資相對短缺,

高價銷售口罩、酒精等防護用品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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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屬於電子商務經營者,

售賣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

應該取得什麼資質?

企業通過網絡銷售此類物品,

需要怎麼做?

馬上跟消委君瞭解一下!


什麼是電子商務經營者

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平臺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絡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若從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應遵守以下規定:

1.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

2.依法需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取得行政許可。

3.應當在網站或網店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以及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

4.從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的企業,應當填寫醫療器械網絡銷售信息表,事先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相關信息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變更備案。同時在其主頁面顯著位置展示其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許可證件或者備案憑證,產品頁面應當展示該產品的醫療器械註冊證或者備案憑證。

5.從事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的企業,應當通過自建網站或者醫療器械網絡交易服務第三方平臺開展醫療器械網絡銷售活動。通過自建網站開展醫療器械網絡銷售的企業,應當依法取得《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資格證書》,並具備與其規模相適應的辦公場所以及數據備份、故障恢復等技術條件。


口罩不是想賣就能賣

我們平時用的口罩一般分為勞保口罩、醫用口罩、普通口罩。而在疫情防控期間大家大多都是使用醫用口罩進行防護。

醫用口罩作為一種醫療用品,屬於第二類醫療器械。所以銷售醫用口罩不僅需要《營業執照》,還需要《第二類醫療經營備案憑證》。在實際經營過程中,經營者還必須能夠提供出售口罩的進貨票據,供貨單位(個人)資質證明和產品的合格證明。

因此,對於微商而言,醫用口罩不是想賣就能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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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委君還要提醒微商們注意:

若銷售“三無”口罩或哄抬價格,

一旦查處將面臨嚴厲的行政處罰,

甚至涉嫌刑事犯罪。


(一)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二)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

(三)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

;沒有違法所得的,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四)捏造、散佈漲價信息,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五)涉嫌犯罪的,將移送公安機關進行處理


舉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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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力維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秩序,

佛山市場監管部門持續發力!


五大監管措施:

醫用口罩屬於第二類醫療器械,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對醫用口罩等防控急需用器械實施特殊管理,由市市場監管局對轉產生產醫用口罩的企業進行應急備案,應急備案的生產企業在建立符合《醫療器械生產質量管理規範》等相關質量管理體系前提下,嚴格按照規範要求進行生產,確保產品質量。目前我市已有一批生產企業完成應急備案轉產生產醫用口罩。

日常型防護口罩無註冊許可要求,產品上市前,將產品向有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按照相應標準送檢,取得合格的檢測報告,即可上市銷售。

大力鼓勵佛山醫藥連鎖公司組織貨源投放市場,佛山大參林連鎖有限公司和順德大參林連鎖有限公司負責全市的口罩零售投放工作。建議廣大市民通過預約搖號的方式在指定藥店購買口罩。

加大對口罩生產經營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口罩生產企業的監管,從源頭上保障口罩的質量安全;加大對經營企業的管控,嚴禁零售藥店經營三無口罩、假冒偽劣口罩行為,有效排查並消除醫療器械經營環節存在的隱患,確保產品質量。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依法打擊哄抬價格違法行為,確保防疫用品及基本民生商品市場價格秩序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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