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 “微商”賣手機只收錢不發貨,詐騙17萬遭刑拘

揚子晚報網7月13日訊 (記者 任國勇 通訊員 棲公宣) 今年年初,棲霞區攝山派出所接到市民小李報警稱,自己通過朋友花了8388元買手機,卻一直未收到貨。警方順著這條線索抓獲嫌疑人劉某,原來劉某在朋友圈發了大量手機圖片,偽裝成微商詐騙了17萬元,目前被刑事拘留。

原來,今年1月底時,小李在和朋友聊天中透露,自己準備買一臺新手機。小李的朋友立馬錶示自己朋友圈有一個賣手機的,雖然自己沒買過,但看對方朋友圈似乎生意很不錯,價格也公道。小李一聽,便立即讓朋友將劉某推薦給了自己。

加了好友後,劉某十分熱情主動給小李發了手機的照片和視頻,小李看後十分滿意,便向劉某諮詢了手機的價格。劉某稱既然是朋友介紹來的,一定會給小李最優惠的價格,但是要先匯錢,再將手機寄給小李。

小李表示有點疑惑,劉某立刻解釋道因為自己給小李的價格比市場價便宜1000元,所以要先匯錢走個賬,再安排寄出手機。小李心想,這價格的確划算,想把握住這個機會,而且又是朋友介紹的,應該沒有問題,於是將8388元轉賬到劉某的賬戶。

可是三天過去了,小李卻遲遲沒有收到手機,想要詢物流情況,卻發現自己已被劉某拉黑了。發現被騙的小李立即向警方報了警。 經過深入調查走訪,民警很快鎖定了嫌疑人劉某,並於今年6月27日於廣州成功將嫌疑人劉某抓獲。

劉某交代,其一直零星地打散工,收入不高,可是看見身邊朋友都換了新手機,所以他也想換,可考慮到價格問題,他就在網上加了不少微商。

每天看到這些微商發朋友圈,且生意很好的樣子,劉某便動起了歪心思:何不也學著他們在朋友圈發起廣告招攬客戶,但是隻收錢不發貨?沒想到在連續發了多日朋友圈後,還真的有網友找到劉某買手機。

第一次成功收到錢,嚐到甜頭後,劉某便一發不可收拾,四處加好友、發帖賣手機,累計涉案金額高達17萬元。目前,嫌疑人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購買商品應選擇正規渠道,才能確保售後保障,切勿貪圖一時便宜,更不可輕易匯款轉賬,謹防上當受騙。來源:揚子晚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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