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特定社會經濟條件下的產物——遊民,談遊民群體產生的原因

在我國古代歷史上,宋代佔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中國古代四大發明有兩項產生於宋代,而且另外兩項也是在宋代開始大規模使用。經濟上空前繁榮,形成了市枋結合的城市新面貌。社會階層也開始趨向於多元化,其中游民群體在宋代開始逐漸壯大,形成了一股

不可忽視的社會群體力量

遊民,顧名思義,則是遊離於社會階層之外的民眾。《現代漢語詞典》對遊民的釋義為:流離失所的人和沒有正當職業的人,也可以引申為無業遊民。我們這裡所討論的遊民,重在一個“遊”字,即遊蕩漂流,沒有固定寓所正當職業,可以理解為四處飄蕩,尋求生存的人群,故稱其為遊民。古人常說的遊子、遊官、遊學,都正在一個“遊”字且意思相同。不同的則是其後的名詞“子”“官”“學”所表示的意思千差萬別。這些都與“遊”字相關的社會群體中。

宋代特定社會經濟條件下的產物——遊民,談遊民群體產生的原因

一、遊民在古代社會地位“低下”

中國古代對於流民記載開始較早,其中周代官方著作《纂圖互注禮記·樂記》記載了這樣的比喻:“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微為事,羽為物,五者不亂,則無恬慧之音矣。宮亂則荒,其君驕商亂則阪,其官壞角亂則憂,其民怨。微亂則哀,其事勤。羽亂則危,其財遺,五者皆亂,迭相陵,謂之慢,如此則國之滅亡無日矣。鄭衛之音,亂世之音也,比於慢矣桑間璞上之音,亡國之音也,其政散,其民流,誣上行私而不可止也。”該典籍第一次將“流”與“民”兩字合用,流民這一群體第一次進入官方典籍的視野。

周代以後的歷史中流民始終在歷史的長河中漂流,人數或多或少,規模或大或小,尤其以朝代更迭引發的戰爭時期自然災害肆虐的時期為重。到了宋朝,流民這一群體便迸發出前所未有的活力。其不單單表現出對於生活故土的無奈而選擇流徙,甚至有一部分是主動選擇了此種生活方式,其中一定存在著各方面的原因。任何歷史事物都是在特定的

歷史經濟條件作用下形成的。

宋代特定社會經濟條件下的產物——遊民,談遊民群體產生的原因

二、宋代大規模流民群體的產生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

在中國傳統社會中,農業是立國之本,自古以來統治者都是採取重農抑商的經濟政策,農業便自然而然地成為了從業人員最多的一個行業。流民之所以願意捨棄土地而外出流浪,必然是在外部壓力的推動下不得已而為之。要知道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中,重土安遷始終不曾改變。直到今天,人們對於住房搬遷仍然列為頭等大事。例如有人換了新房朋友便要上門恭賀喬遷之喜,條件優渥者還會設宴慶祝,足見中國人對於住房和土地的眷戀之情。使農民成為流民,一定是農民所居住或耕作的土地再也無法滿足其生產生活需要導致的。

簡而言之,即農民在這片土地上再也生活不下去。當我們翻閱史書的時候就可以看到,宋朝是我國封建社會中土地兼併最為猖獗的一個朝代:“(宋代)田制不立,吠畝轉易,丁口隱漏,兼併冒偽,未嘗考按,故賦人之利,視古為薄。”這跟宋初不抑兼併的土地政策有很大的關係,建國之初。,宋太祖趙匡胤為防止武將奪權,在酒桌上對著一干開國功臣拿封田賞爵作為誘惑,並用以武亂禁進行敲打,使得武將們紛紛決定卸甲歸田,守著封地為子孫打下基業,史稱

杯酒釋兵權

宋代特定社會經濟條件下的產物——遊民,談遊民群體產生的原因

這就在一定程度上表明瞭政府對土地兼併的默認和無視,於是各州各府的將門子弟,侯爵世子,以及各大鄉紳,紛紛採取了對貧農、自耕農的瘋狂剝削和壓榨,農民一旦交不上賦稅和地租,只能變賣地產,出賣了自己和土地的最後一層所屬關係,最終將自己從這片土地上徹底剝離出去,成了無所依靠的遊民

於是遊民遊走於傳統社會農民和地主之間的附屬關係之外的根基便形成了,自耕農變為佃農了或貧農,而佃農或貧農則變為了一無所有的無業人員,農業和農村便無法再為其提供生活的庇護所。在生活的壓力下,這些無業的遊民便會自發的尋找生存之道,品行良善者便會重新出賣勞動力,尋找新的土地所有者祈求庇護,或者從事一些手工業或商業活動

品行不端者責可能嘯聚山林落草為寇。《水滸傳》中的梁山好漢多為草寇出身,大多缺少良好的教育,幾乎都是被地主驅逐出土地之後而走上了反社會反官僚的起義之路,對社會有著極大的不滿情緒,是社會最為動盪不安的因素之一。總而言之,宋代不抑兼併的土地政策導致的大量土地兼併使平民脫離了土地,是遊民群體產生的前提條件。

宋代特定社會經濟條件下的產物——遊民,談遊民群體產生的原因

1、戶籍政策

由宋朝的土地政策可得,相當一部分貧農被從土地上驅趕出去,本地沒有生路的話,他們便會鋌而走險地去往他鄉。從一個地區到另一個地區,其間必將受到官府的盤查和干涉,這就牽扯到了宋朝的基本戶籍政策問題。前面我們提到的“(宋代)丁口隱漏,兼併冒偽”,表明宋代對於戶籍政策的監管並不是十分嚴格,經常存在人口隱瞞或缺漏,同時存在戶籍假造偽劣現象。要知道,在我國古代歷來將流民群體當做社會的不穩定因素之一,這些流民大多無法創造社會財富和價值,時不時地還要接受官府的救濟,有不良者還會引發社會群體性犯罪行為

因此歷代對於居民的戶籍管理都較為嚴密,力圖將居民的行蹤路徑緊緊掌握在官府手裡。但宋朝卻一反常態,實行了較為寬鬆開放的戶籍管理政策。這就為流民的遷徙流蕩提供了政策缺口

,官府對於這些流民無法掌握他們的真實戶籍狀況,沒有戶籍或者假造戶籍的流民可以暢通無阻地往返於各州府的城鄉之間,流民便有了從一地流向另一地的道路途徑。於是乎北宋王安石變法時便提出:

“古者鄉田同井,人皆安土重遷,近世之民,輕去鄉土,轉徙四方,固不為患,而居作一年,即聽附籍,比於古亦輕矣。”

從中可以看出宋朝不僅對本地的戶籍管理寬鬆,對於流民遷徙更改戶籍更是不加限制,在異鄉居住勞作滿一年者便可取得此地的戶籍。到了南宋,建康府幾乎成為了“留都之地,四方失所流徙之民,往往多聚於此,皆無作業。”因此,在政府幾乎不限制的戶籍政策之下,失去土地的流民便四處漂泊,逐“水草”而居。

宋代特定社會經濟條件下的產物——遊民,談遊民群體產生的原因

2、商品經濟發展

宋朝的商品經濟發展到了一個新高度,政府的商業稅收首次高出農業稅收,這是中國傳統社會經濟結構變革的一個重要標誌。關乎宋朝商品經濟發展的繁榮景象,從北宋畫家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中可窺一斑。畫面中車水馬龍,人來人往,挑夫、小販、商人、旅人、手工業者等不計其數,水運、陸運的方式取得了空前進步,商品經濟的成為了國家經濟結構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商品經濟盛行的經濟大環境下,不少農民棄農從商,逐利而行,商人的隊伍不斷壯大。

在棄農從商的農民中,也有相當一部分是被迫離開土地的貧農,由於缺乏資金支持,便只能從事一些出賣勞動力的手工業或農產品加工,也與商業產生了千絲萬縷的聯繫。當時北宋都城汴京開設了很多經久不息的勾欄瓦肆,梨園妓館,幾乎通宵不絕,夜夜笙簫,各大城市已經具備了娛樂功能 。於是成批成隊的青壯遊民湧入城市

,在養家餬口之餘不忘見識一下人間風月。

另外宋朝的商品交換市集得到了急速的發展,早上有早市,晚上有夜市,更誇張的是夜市幾近凌晨才散,被人們稱為“鬼市”,足見宋代城市居民商品交易之瘋狂。在鄉下,還有專門設立的草市,專供鄉村市集的商品交易需求。這些都使得遊民群體多了一條生存之道甚至求財之道,鄉村人口開始大量湧入城市,在城市暫未取得戶籍和正當工作的人便成了遊民,開始混跡晃盪於城鄉之間,或倒賣物品,或混跡市井,《水滸傳》中的許多英雄好漢便是市井草民出身,而這些常年廝混於市井之中的閒漢,便又是遊民群體中的一大部分。

宋代特定社會經濟條件下的產物——遊民,談遊民群體產生的原因

三、總結

言而總之,遊民群體是在當時特定的歷史政治經濟條件下共同作用而產生的,在宋朝,遊民群體之所以可以空前的壯大,與宋朝特殊的經濟和土地管理政策有著莫大的聯繫。如果用社會學中常說的推拉理論來說,那麼不抑兼併的土地政策,便是將農民從土地上驅逐出去的推力。城市商品經濟的發展帶來的誘惑則是誘使農民遊蕩到城市的拉力。而宋朝寬鬆開明的戶籍管理政策,責是為遊民在推力和拉力的作用下游走開闢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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