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1萬,寫2萬,實際到手3700,麗水一“套路貸”惡勢力團伙成員今日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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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這樣,這位女士就一步步落入“套路貸”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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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2018年12月以來,吳某某、謝某等5人糾集在一起,通過微信朋友圈向社會發布借貸信息,誘騙他人向該團伙借取高息借款。他們的主要借款對象是有穩定工作收入高或者願意拍裸照的女孩。在放貸過程中,該團伙成員會通過與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條,製造虛假流水,並預先扣除保證金、中介費、砍頭息等非法手段謀取被害人財物。當被害人“違約”時,則通過威脅、滋擾等手段進行催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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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團伙在麗水範圍內多次實施上述“套路貸”的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惡劣社會影響。逐步形成以吳某某、謝某為首要分子,劉某、顧某某、葉某為成員的惡勢力團伙。


2019年8月,該案移送龍泉市檢察院審查起訴,5名犯罪嫌疑人自願認罪認罰。
3月16日,該案通過遠程視頻系統開庭審理。龍泉市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吳某某等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多次敲詐勒索他人,並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辦法,多次欺騙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形成惡勢力,破壞社會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其行為均已觸犯《刑法》,應當以敲詐勒索罪、詐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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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經過審理,分別判處5名被告人二年六個月至一年十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人民幣26000元至20000元不等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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