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官受考,治訓先嚴“裁判員”

“表尺××,方向××……”3月上旬,第79集團軍某旅炮兵營一場偵察專業訓練緊張展開。參訓官兵接到指令後迅速出擊,完成多批次多目標偵察組合訓練。場地一旁,訓練督導員在評判官兵訓練情況的同時,也接受著組訓骨幹的業務能力考評。

“督導人員作為考官,也要接受專業考核。參訓官兵和督導人員只有都做到緊貼實戰、精通專業,才能形成合力助推戰鬥力生成。”該旅領導告訴記者,為進一步立起從難從嚴訓練的鮮明導向,他們注重用好訓練督導這根“指揮棒”,將受考官兵與督導人員一併納入考評範圍,確保施訓和督導同向發力。

記者在摩步四連訓練場看到,隨著口令下達,中士陶俊行迅速臥倒、據槍、射擊……督導人員現場給出成績,組訓骨幹回放錄像,複查上靶情況,確保“考官”的成績判定客觀準確,訓練考核杜絕“人情分”。在野戰急救課目考核中,該連官兵接連完成負重衝坡、傷員轉移、穿越毒區、武裝奔襲等一系列情況的連貫處置。複查中,訓練督導員發現2名官兵包紮救護動作不規範,當即指出問題,並責令補訓。

嵌入素質指標,督導有力高效。考核結束後,該旅將訓練成績與督導情況進行總結梳理,區分基礎體能、指揮技能、信息素養等不同要素,並研究出臺訓練督導業務能力素質指標,為考官受考提供“硬核”標準。該旅作訓科科長周振峰感慨地說:“治訓先嚴‘裁判員’,健全戰鬥力評價體系,有利於清除訓練場上的和平積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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