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規定,員工遲到早退罰款100元,遲到的員工都選擇請事假不來上班了,你怎麼看?

職言心語


這個現象背後的本質,就是:

如果企業制定的規章制度的不合理和不健全,只會讓你的管理難上加難。


對於這個公司的員工來說,遲到早退一會兒要被罰款100元,而選擇事假一天都不用來,卻只被扣罰110元,那對於員工來說,衡量兩者之間的得失,員工當然會避重就輕,做出性價比更高的選擇。


這就是規章制度的漏洞,導致公司的管理舉措達不到預期目標,成為失效管理。


因此,公司在制定考勤規則時,一定要兼顧公平與合理,否則,你的管理不僅不會起到任何積極作用,甚至還會起到反作用。


回到題主的問題上來,那如何才能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呢?其實很多單位,在制定考勤制度時,都考慮到了這個問題,制定了相應的管理制度,例如:

1.加大事假的扣罰力度:遲到早退罰款100元,但請事假扣罰200元,並扣罰當月績效的10%。


2.加大績效掛鉤力度:當月事假超2天,取消當月全勤獎,扣罰當月績效20%;全年事假超10天,取消年度的全勤獎,扣罰20%年終獎。


很明顯,有了這樣的規定,請事假的成本就遠遠高於遲到早退的成本,員工自然就不會出現遲到變請假的問題了。


同時,強化考核的完備性,也更能凸顯公平性,假如考核和管理不完備,老實的員工、遵章守紀的員工,就總會吃虧,而那些狡猾的員工,就總是會佔便宜。


所以,激勵制度必須要完備、必須要合理,必須要統籌,如果只是侷限於某一點的管理,而不放大到整體管理體系去考慮制度的完備性,那這些看似有用的制度,最後都會變形、無效。


雪天驚雷


這種情況我之前待過的一家公司也出現過,是一個短視頻平臺,公司也有二三百人的規模。規定每天早上遲到5分鐘以上就扣100元,遲到半個小時以上就扣半天工資,但是我們平時每天加班沒有半點兒加班費。

當時就是很多人還在路上的時候,評估一下自己正點兒肯定到不了公司了,就直接請半天假然後掉頭回去睡個回籠覺,當時這種制度實行了不到兩個月就取消了。

後面我見過很多公司有彈性,比如你遲到半個小時,下班你就要晚走半個小時,而且每個月有三次遲到五分鐘的機會,很人性化。


程序員山柱


罰款太重,罰30-50塊錢,可能還不至於導致員工索性請假,100塊錢,還沒上班就已經扣我100,已經失去上班的興致,不如呆在家休息了。

說說我們這個小公司請假制度,不遲到每個月獎勵100塊,遲到5分鐘不算遲到,遲到3次算1次,1次扣10塊,夠寬鬆吧。不過對於有個別不自覺的同事,有一次扣了500塊去跟財務大吵一架,財務說一切按照規矩來辦的,而且還少算了她兩次,這個同事不福,把考勤表打印出來看到後發呆好久,一邊查找證據請假的聊天記錄,一邊嘴上嘟嘟囔囔的說“怎麼會有這麼多?記不得有這麼多啊!”

任何制度都是規範、控制那些不自覺、又沒責任心的員工,對於有時間觀念的人,無需懲罰照樣會遵守規章制度。

所以不要指望著一項懲罰制度真正起到完全杜絕的作用,能夠減少便是起到積極作用。全勤是為了鼓勵大家不遲到早退的,是鼓勵金,不屬於工資範疇。既然違反了,扣完了也是無話可說。


閃亮金星


很有可能公司的管理制度出了問題!許多公司在管理上都喜歡以嚴苛的手段來執行,幾乎沒有一點人文情懷與溫暖。於是員工也會在管理中權衡其中的利弊,從而做出自己的選擇。

我公司曾經也出現過題主所說的這種情況。當時我公司規定的是遲到早退一次扣2百元,結果好多同事都對此做法不滿,為此還有員工偷偷將指紋打卡機損壞,讓員工上下班都無法打卡。

公司領導經過一翻調研之後,便決定改變一種遲到早退的管理方式,不再做“減法”,而是改做“加法”,改用全勤獎來管理遲到早退的現象。

剛開設全勤獎每月200元,結果還是有少數遲到早退的發生,後來公司將全勤獎提高到每月500元,便再也沒有人遲到早退了!因為此時全勤獎差不多佔了員工基本工資1/6了,所以,每個員工都對此引起了高度重視,也沒有哪個員工敢輕易遲到早退了。

每天員工都差不多提前5分鐘左右到了公司,下班時也是過了幾分鐘才離開,生怕自己出現了還到早退,員工也對公司遲到早退的管理不再懣怨議論了,漸漸大家也便養成了按時上下班的習慣了。

所以,公司管理要善於改變管理的策略與思路,儘量少用“減法”管理,要多用“加法”管理,這樣才能更符合員工的心理想法,讓人易於接受,從而實現公司管理的目標與核心。

由於公司管理是一個系統性的工程,這需要公司管理者能夠進行系統性的思考與設計,不能片面孤立的去制訂,否則就會形成一個個片面的機械的管理手段,很難發揮出系統的作用。為此,在這裡我將簡單的就遲到早退作一個“加法”管理的說明,以供大家借鑑。

例如:公司在設計薪資時,便可以把其中一部分作為遲到早退的全勤獎來進行考核發放。這便可以改變由扣發員工工資而引起的牴觸心理,更容易讓員工接受和改變自我。假如員工的基本工資為3000元,每次員工還到早退扣一百元或二百元,這便是從員工手裡拿走這部分工資,這無論是誰都不太容易接納。如果我們把基本工資定為2500元,然後500元以全勤獎形式發放,那麼員工會在心理上覺得自已只有2500元,然後自已按時上下班便可以額外多掙500元,此時他們的心理與前面被扣工資,會產生兩種截然不同的心理,這也更容易調動起員工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從而努力去遵守公司遲到早退的管理要求。這兩種管理方式,在本質上根本沒有什麼不同,但是由於改變了過去做“減法”的管理,採用了“加法”方式,卻產生了兩種完全不同的效果。

所以,人們常說職場管理,最重要的是管心而不是管人,否則“身在曹營心在漢”的管理,只會讓員工離心離德,並不能真正實現公司管理的目的。這就要求我們管理者要多多學習,掌握一些有關心理學的知識與技能,並根據它來制訂出更符合員工心理接受的管理制度與方法,才能更好的搞好公司的管理,增強員工的向心力與凝聚力,提升公司員工的戰鬥力。

好了,我就簡單的分析到這裡,希望我的回答能夠給你幫助。

以上分析,僅供參考。若有興趣,可以關注【視職場】,將會帶給你更多的職場知識,幫助你解決職場困惑。歡迎在下方評論區留言發表你的看法與觀點!

【視職場】青雲計劃獲獎者,優質職場創作者,一個有著20年職場生涯的老司機,專注分享職場知識,解決職場困惑,建構職場關係。

~~~分享職場知識,快樂職場人生,感謝你點、評、分、轉、收!


視職場


以前我就是這樣,遲到就請假兩個小時。因為遲到一分錢扣一塊,遲到一小時扣60塊……。還不如請假兩個小時就是玩了,兩個小時的工資也不過30、40塊錢。

後來老闆都知道。當然我是技術人員,要維修機器特殊一點,幫我籤卡,[捂臉][捂臉][捂臉]。


寶馬兄弟


我們公司還好吧,遲到用加班時間頂,半小時之內扣半小時加班,半小時以上一小時一下扣一個小時。一個月超過五次扣全勤。一年超過24次績效考核降級。遲到幾分鐘就和管理說一下不要打卡,補一個忘打卡就好了。雖然不是很嚴但是遲到了一定要和領導說一下這是最起碼的尊敬。


散心人


因為還有很多職工可能跟我一樣,幹一天都沒有100塊錢(或者多不到哪裡去),我遲到了10分鐘,你扣了我100塊錢,我還要白乾7小時50分活,我請假了,挨扣完一天的工資,也不過100塊或多一點,那我不請假幹嘛?


柳了


我以前上班的一家地方也有類似這樣的規定。

它是遲到五分鐘以內,一分鐘扣一塊錢。

如果超了五分鐘,就扣半天的工資。

所以那個時候,公司的同事很多遲到超過五分鐘以後就請半天的事假。

反正上班也是白上,沒有工資。

其實這個是很不合理的。

大家都是普通人,誰都有遲到的時候(嚴重律己者除外)。

當時我就跟老闆建議過,希望把遲到扣半天工資的時間,放寬到半個小時。

可是老闆不同意。

公司的制度大多數都是老闆定的。

打工者覺得不合理,提出意見,老闆也不接受。

請半天事假只是無奈的選擇。

相信有責任心的人,誰也不會無緣無故的請假。

畢竟大家都是出來賺錢的。

說的再高大上也沒有用,沒有幾個人願意義務給老闆打工的。

當然了,老闆這麼做也不犯法。

因為沒有哪一條法律規定,不許老闆制定這樣的規則。



樂樂安安


制度漏洞,話說前段時間我們公司的一個同事也是經常遲到,後來老闆召集大家一起跟他聊天,開解他。那個同事主要是大齡未婚,家裡長輩給的壓力比較大,讓他無心工作,準備離京。通過大家推心置腹的人生經驗的溝通——真心不是洗腦,我們都是四五年的同事了,洗腦坑人沒意義, 我那同事之後一天都沒遲到。我相信大家希望的職場管理也是這種潤物細無聲的管理,如果強硬的拿制度壓人,拿罰款說事,只會讓員工寒心,出工不出力的工作對公司也沒什麼意義,相反,真正站在幫員工解決問題,關心員工的立場上,對雙方都有利。


鑰匙2020


01【寫在前面】

先看一個關於制度的故事:美國巴頓將軍將空軍降落傘合格率從99.9%提高到100%的故事。合格率99.9%就意味著每1000個跳傘人當中,就有1個人必須死掉。多次讓供應商達到100%,供應商經過努力,說已經到達極限了,除非出現奇蹟。

巴頓將軍收到貨以後,

每次都從貨品中隨機抽取幾個降落傘,讓供應商的負責人親自跳傘檢測,結果奇蹟真的出現了,合格率達到了100%。

這裡講的是,降落傘的驗貨方式在規章制度中發生了改變,第1次99.9%的合格率是通過機器來檢的,第2次100%的合格率是通過真人生命來檢的,正是這樣一個改變,讓無惡意的供應商負責人(完全可以認為是一個壞人,因為總有空軍死人),變成了一個大大的好人。

國有國法,企有企規,好的規章制度能使壞人變好,壞的規章制度能使好人變壞。這裡員工被罰款100元,而選擇請假不來上班,是逼著讓員工變壞,本來員工還興沖沖的走在上班的路上,結果抬頭一看錶,要遲到了,那趕快請假吧,因為員工心裡都有一本賬,上班被扣100元,還不如請假休息呢。這也說明制度有漏洞,有空子可鑽,需要打補丁。

小編每年都對我們企業的管理制度進行一次修訂,認為:一個好的規章制度,應凸顯以下3個原則:

(1)多員工商討,少負責人獨裁。

(2)多用正激勵正能量,少用負能量負催化。

(3)多關心多人性化,少漠視少反人性。

02【如何凸顯三大原則】

(1)多員工商討,少負責人獨裁,這是合法工程,是第一重要的。

企業在制定規章制度的時候,要將規章制度的基本草稿,或者徵求意見稿,下發到公司各部門、各科室、各生產線,廣泛徵求廣大員工的意見,並將徵集的意見,由工會主持召開規章制度修訂會議,將修訂稿

提交企業經營管理方進行決策。其目的是,有工會審核企業規章制度是否符合國家大法,做到合法,同時也積聚了員工的智慧,代表了員工的心聲,容易得到員工的認可,認可以後推行將比較順利

比如我們公司考勤制度對加班的規定,經過多次同員工商討修訂以後,是這樣子的:

  • 沒有審批的加班,或者不是公司安排的加班,公司可以不支付加班費(員工自願加班)。
  • 員工工作日延長時間加班以及雙休日加班的,公司優先以調休方式予以處理,不能調休的按照加班基數的2倍發放加班工資。
  • 法定節假日嚴格控制加班,確定需要加班的,必須由員工向上兩級的領導批准,加班工資必須按照加班基數的3倍予以發放。(基本上法定節假日沒有加班,同時也充分尊重了員工的休息休假權)

(2)多用正激勵正能量,少用負能量負催化,這是激發榮譽感工程。

比如某公司剛開始扣款嚴重的,有員工到當地勞保所以罰款名義而上訴,公司被迫撤回了罰款,補償了員工的罰款,因為用人單位並沒有罰款的行政權力,這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但可以有負激勵,所以建議大家以後再對員工的處理中,不要用“罰款”二字,要改為“負激勵”三個字或者“處理”

二字。

比如,某互聯網公司“遲到”規定如下:

  • 每月在全公司範圍內評選出勤率最高的部門,根據部門人數每人獎勵50元,作為部門水果經費。(為了獲得水果經費,部門人員之間就會互相監督,公司制度執行部門就可以做其他更重要的事情)
  • 年度評選出勤率最高的員工,享受春節假增加5天。
  • 對遲到員工進行排名,對遲到時間最長的人進行負激勵,其他遲到人員不進行負激勵。

(3)多關心多人性化,少漠視少反人性,這是收心工程。

每一個員工都是有情感的人,都需要得到公司的關懷和關心,每一個受到關心、尊重的員工,將更會死心塌地的跟隨企業做好本職工作,特別是在危難的時刻容易衝鋒在前。

讓我們看看另外一家公司對“遲到”的人性化規定:

  • 每月允許員工遲到3次,累計時長不超過45分鐘。
  • 3次之後確因意外情況遲到的,必須提供意外情況證明可不算作遲到,但需在本月補齊因意外遲到耽誤的工作時間。
  • 因意外遲到而影響到工作狀態的,其上級主管應主動給予關懷。(比如員工父母親突發疾病,因送醫院而遲到的,可以安排工會對家屬進行慰問)

03【總結】

遲到罰款100元,請假不來上班,這說明制度制定人思慮不周有BUG。但我們也經常會說,如果一個企業靠罰款來強制員工達到公司規範,這個企業是在走下坡路的,是不會有好的未來或者沒有未來的。

一個企業想要真正獲得發展,就必須有好的制度(要凸顯上述三大工程:合法工程,榮譽感工程,收心工程)來激發員工的內驅力和向心力,才可以活得長、活得久。

大凡田:多年HR,專研勞動類法規,感悟職場,尋覓洞見,樂於助人,喜歡分享;請關注我【大凡田職場e洞察】。 對你有價值的,幫忙點個贊,或者轉發下,真心感謝!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