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藥品全覆蓋監管 省藥監局藥品生產監管戰“疫”側記

疫情防控藥品全覆蓋監管 省藥監局藥品生產監管戰“疫”側記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省藥監局靶向開展藥品生產質量監管,全面排查安全風險,對防控治療用藥實施全品種、全覆蓋監管,疫情防控相關藥品質量狀況總體良好。同時,寓監管於服務之中,實現“兩條腿走路”。

“保險”一定要擰緊!

1月22日,疫情初發。省藥監局藥品生產監管部門及時研判形勢、共商對策,監管工作人員一一電話通知在產企業,要求務必嚴格按照GMP要求生產,務必保證藥品質量安全,不經出廠檢驗一律不得放行。

1月26日(大年初二),省局藥品生產監管部門相關人員冒雪來到α-干擾素生產企業---安科生物,從原料進口到產品出口,逐一檢查核實,確保無差錯。

1月29日,省局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藥械質量監管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要突出加強對疫情防控相關血液製品、生物製品、抗病毒類藥品、中藥飲片(含中藥配方顆粒)、醫用防護口罩、醫用防護服、呼吸機及相關體外診斷試劑等產品的監督檢查。

2月6日,根據國家衛健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聯合印發的《關於推薦在中西醫結合救治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中使用“清肺排毒湯”的通知》,我省兩家藥品生產企業承擔了生產“清肺排毒湯”複方顆粒製劑任務,為湖北地區無償製備供應。為此,安徽省局藥品生產監管處提前介入,規範引導,確保質量。

“彈藥”一定要跟上!

血液製品屬於國家戰略性儲備資源,在處理重大災害、疫情防控等方面通常能發揮重要的作用。安徽省共有2家血液製品生產企業,疫情發生後企業在第一時間復工復產。省局一再要求“監管要跟上,產能要釋放”。

2月2日,省局藥品生產監管部門為同路生物製藥有限公司出具有關證明材料,幫助企業將生產的靜注人免疫球蛋白(PH4)寄往湖北省藥品監督檢驗研究院開展批簽發工作。

醫用氧是疫情防控的重要物質,是新冠肺炎危重症病人生命的希望。從1月30日開始,省局藥品生產監管人員深入醫用氧生產現場,指導開展復產,保證正常供應。疫情發生以來,全省22家醫用氧生產企業生產平穩有序,全省各地醫院用氧供給沒有出現一個企業“掉鏈子”。

“家底”一定要摸清!

春節假期前,省局藥品生產監管部門即啟動抗病毒、干擾素等品種在產和庫存情況,對企業產存基本情況瞭如指掌。

1月31日,省局完成了對全省藥品生產企業中與疫情防控有關的106個品規藥品全部完成摸排,全面掌握其生產、庫存和銷售動向。按照國家局統一部署,每週將動態更新的產存數據及時上報。對於臨床治療急需品種,引導企業合理安排生產,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全力保障疫情防控臨床供應。

“禮包”一定要實在!

合肥利民製藥有限公司是合肥本地一家老牌藥品生產企業,持有抗瘧藥磷酸氯喹片的生產註冊批件,長期未生產,因疫情防控需要提出恢復生產申請。為此,安徽省局藥品生產監管部門特事特辦,同步開展技術審評、現場檢查和檢驗工作,同意其檢驗符合要求後附條件批准產品上市,全力幫助企業復產。

2月20日,省局印發《關於促進醫用防護物資供應支持醫藥企業復工復產的若干措施的通知》;2月24日,又出臺《關於印發服務安徽省藥品醫療器械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一份份充滿“乾貨”的文件,給全省藥品生產企業帶來的“真金白銀”,監管與服務齊頭並進,真正實現了“兩條腿走路”。

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疫情防控藥品清單和國家衛健委診療方案中的藥品為重點監管品種,以物料管理、生產過程管理和產品放行管理為重點監管環節,督促相關藥品生產企業全面落實主體責任,強化相關品種不良反應的監測和上報。截止到3月中旬,安徽省局藥品生產監管部門已對α-干擾素、人免疫球蛋白、利巴韋林、糖皮質激素、疏風解毒膠囊、藿香正氣丸、清肺排毒湯、醫用氧等品種的55家藥品生產企業進行了全覆蓋監督檢查,全省疫情防控相關藥品質量狀況總體良好。 獲取更多藥品安全信息,請關注“安徽藥品監管”政務微信號,搜索微信號“anhuifda”一鍵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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