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東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閆新科非法經營一案,祁東縣人民法院2020年1月22日判處被告人閆新科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分享到: 閱讀更多 延安市人民檢察院 的文章 關鍵字: 新科 祁東 祁東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