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搶注“火神山”“雷神山”等商標,這些代理機構被罰

楚天都市報3月28日訊(記者詹鈃 通訊員武嚴)疫情期間,有些商家小聰明耍到頭,申請搶注一些跟疫情相關的名詞當商標,如“火神山”“雷神山”“新冠”“鍾南山”“李文亮”等。最近,不少公司和個人因為這種惡意搶注被罰。

國家知識產權局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3月16日,一共有1580多件涉疫情非正常商標申請,其中依法駁回328件,准予申請人主動撤回866件,剩餘的390多件商標申請也將依法依規從嚴審查。

今年2月7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制定了《疫情防控相關商標審查指導意見》,規定要對與疫情相關的、易產生不良影響的商標註冊申請實施管控。

接下來的一個多月,商標局不停發佈駁回非正常商標註冊申請的通告。不過,駁回速度仍趕不上搶注速度。

3月6日,國家知識產權局又發佈《關於嚴厲打擊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非正常商標申請代理行為的通知》。全國各地市場監管(知識產權)部門開始行動,對惡意搶注行為進行嚴厲打擊。

2月3日至2月13日,北京易捷順達國際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受廣州懿姿美容美髮用品有限公司、勞恩斯建材實業湖北有限公司2家公司委託,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名稱為“雷神山”“火神山”的商標共計10件。

3月中旬,北京市朝陽區市場監管局對該商標代理機構依法作出行政處罰,頂格罰款10萬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規定,帶有欺騙性,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的質量等特點或者產地產生誤認的;或者有害於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誌都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無獨有偶,3月26日,浙江省紹興市市場監管局也對申請註冊“李文亮”商標的申請人楊某芳、代理機構紹興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及直接責任人員陳某剛作出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並分別處以2000元、20000元、10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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