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注“李文亮”“火神山”商標,企業為商的底線何在?

李文亮醫生去世當天,長沙市某公司居然立即將他的名字申請註冊商標。

若非國家知識產權局商標局在2月28日駁回申請的公告上了新聞,人們恐怕想不到,包括“李文亮”“火神山”“雷神山”在內,目前商標局居然收到了上千次與新冠肺炎疫情相關的商標註冊申請。

搶注“李文亮”“火神山”商標,企業為商的底線何在?


有心人士搶注此類商標幹嘛?無非是等待它們有一天出現商業價值,以此倒賣、碰瓷牟利,這可是名副其實的暴利行當。這不違法嗎,連“抗疫”醫院、已故醫生的名字都拿來賺錢,這樣的“人血饅頭”能吃得下?

低成本、高回報的產業

大學時代,若主修工商管理類專業,在與商標、域名有關的課程上,老師們一定會打趣道:要是你們夠聰明,能把蘋果的商標、域名搶先註冊,就不用來上課了。

2018年7月,中國企業漢王科技與蘋果公司簽訂了一份海外多國非註冊商標權益轉讓協議。協議中最重要的內容是漢王科技將本公司“i-Phone”這一商標轉讓給了蘋果,獲得了800萬美元的高額轉讓金。

搶注“李文亮”“火神山”商標,企業為商的底線何在?

原來在2004年,漢王科技因業務拓展需要特地向商標局申請“i-phone”商標,誰想得到,幾年後蘋果公司攜iPhone、ipad席捲全球?

雖然i-phone不是iPhone,卻足以影響蘋果公司對“iPhone”的商標申請。

一次無意間的註冊行為,讓漢王科技賺得盆滿缽滿。如此巨大的誘惑力,催生出商標、域名搶注的“灰色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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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註冊者來說,不管“李文亮”“火神山”的商業價值是10萬還是100萬,一旦成功註冊便是“大豐收”,若是被駁回也並不會有什麼太大的損失。

暴利就要丟失底線?

“i-Phone”和“iPhone”是商標案件較為圓滿的結局,不過商業世界的侵權與反侵權案並不是都那麼和諧。

有的企業一不小心讓對手鑽了政策的空子,把自己的商標、域名搶注了,可從在商言商的角度看,法院、商標局明知對方有錯也難以相幫。律師們也表示:申請“李文亮”“火神山”的名字註冊商標並不涉及違法。

搶注“李文亮”“火神山”商標,企業為商的底線何在?

不違法不代表不缺德,哪裡會有守法經營的企業會用這些名字做商標,這麼做還有什麼為商的底線可言?

他們不是趨利的商人,是謀取不義之財的奸佞小人。

若非媒體曝光,部分“職業註冊人”早已對駁回申請習以為常,每個月申請註冊的商標不計其數,恐怕他們自己都忘了有沒有申請過“李文亮”“火神山”。

搶注“李文亮”“火神山”商標,企業為商的底線何在?

一句“我法律意識淡薄,我道歉”,他們就真的在誠心悔過?或許明天,這群人又會打起其他人的主意。

幸運女神不會常在

NBA傳奇球星Michael·Jordan在全球擁有極高的影響力,在中國大陸,人們習慣稱他為“喬丹”,不是在中國臺灣等其他地區,人們叫他“喬登”。正是這微乎其微的一點差異,讓一家企業鑽了空子。

搶注“李文亮”“火神山”商標,企業為商的底線何在?

不知從何時開始,各地的小城市中出現了一個叫做“中國喬丹”的運動品牌,在信息並不發達的年代,許多人誤以為它便是耐克為喬丹打造的個人運動品牌。直到2012 年 2 月,喬丹本人以“爭議商標的註冊損害其姓名權”將中國喬丹體育告上法庭。

搶注“李文亮”“火神山”商標,企業為商的底線何在?

長達7年的維權之路落幕,法院還是無奈的判決:中國喬丹的商標不構成損害肖像權。

人人都知道這家企業在利用喬丹的影響力賺錢,但偏偏就是奈何不了它。

在國內類似的侵權行為中,被告最終贏了官司的情況極其罕見。一家原本早該上市的體育品牌,卻成了“抄襲”“盜版”的代名詞,贏了官司輸了商譽,真的值得嗎?

幸運女神不會眷顧居心叵測的人,即使搶注商標成功了也千萬別得意。

(圖片來自網絡,請作者與本號聯繫,以奉稿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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