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特—投資者提問:“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出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工信部第39號)進行修改的通知,新能源汽車准入標準將放寬,不再要求具備設計開發能力,這對公司發展前景影響如何?”

用戶提問來自:irm4348602

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出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工信部第39號)進行修改的通知,新能源汽車准入標準將放寬,不再要求具備設計開發能力,這對公司發展前景影響如何?

董秘回覆:

您好!經查閱工業和信息化部相關公示信息,工信部於2020年2月10日發文:決定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准入管理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 第39號)進行修改,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其中將《企業集團下屬企業的准入審查要求》中“一、設計開發能力”修改為:“一、技術保障能力”,並對有關內容作出相應修改。2019年10月,工信部主導起草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徵求意見稿)指出,新能源汽車行業進入加速發展新階段,必須不斷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高質量可持續發展。隨著國內汽車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國內汽車生產企業為了穩固和提升在國內市場的競爭地位,會從外觀、功能、性能等多方面提高競爭力,以提升市場份額和競爭地位。公司也將繼續發揮技術優勢,積極響應國家各項政策號召。感謝關注!

2020年03月30日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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