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食用野生蘑菇

請勿食用野生蘑菇

本報訊 (記者黃錦軍)春季是毒蘑菇引起食物中毒事件的多發季節,每年都有人因食用野生蘑菇導致中毒。3月30日,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提醒,廣大群眾及餐飲單位不得采摘、採購和加工出售新鮮野生蘑菇。

據介紹,野生蘑菇多生長在野外的樹林裡、雜草叢中或城市公園的樹下、草叢中,目前已知的毒蘑菇有100多種。一些野生蘑菇與食用菇類外形相似,需要具備專業知識並藉助一定的儀器設備進行鑑別,僅根據形態、氣味、顏色等外表特徵難以辨別,極易誤食而引起中毒。尤其是在野外,無毒蘑菇往往與有毒蘑菇混生。食用野生蘑菇中毒臨床表現主要為噁心、嘔吐、肝區疼痛等症狀,潛伏期通常為2小時至24小時。誤食有毒蘑菇後,應第一時間採用催吐方法排除毒素,並儘快到醫院接受治療。不採摘、不購買、不食用野生蘑菇是預防蘑菇中毒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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