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蛙中華鱉?可吃!人工飼養“野味”?禁食

昨日下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表決通過《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明確“嚴而有度”界限——烏龜牛蛙中華鱉?可吃!人工飼養“野味”?禁食!《條例》進一步提高非法獵捕、交易流通、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的懲罰力度,對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最高可處其價值20倍罰款。該《條例》將於5月1日起施行。

家畜家禽、科研藥用?不搞“一刀切”

據瞭解,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全面禁食野生動物作出決定後,廣東率先將“全面禁食野生動物”明確寫入省級地方性法規,這也是廣東省今年第一部通過的地方性法規。

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餘建紅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確立了“史上最嚴”的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動物制度。按照《決定》“應保盡保、應禁全禁”的要求,《條例》在保護從嚴、執法從嚴、出發從嚴三個方面下功夫,結合廣東實際,落實落細上位法,保證國家法律和《決定》的有效實施。

“把握好幾個界限,不搞‘一刀切’。”餘建紅介紹,在有效銜接畜牧法、漁業法等法律基礎上,《條例》儘量做到“嚴而有度”。例如,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動物,屬於家畜家禽,按照《畜牧法》規定執行;珍貴、瀕危的水生野生動物以外的其他水生野生動物的保護,按照《漁業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執行;因科研、藥用、展示等特殊需要的,可以對野生動物進行非食用性利用。

省農業農村廳副廳長馮彤明確說,列入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的家畜家禽,非珍貴、瀕危的水生野生動物,烏龜、牛蛙、中華鱉、美國青蛙等不在禁止之列的兩棲爬行動物,均可養殖、食用。他表示,國家農業農村部正在起草制定畜禽遺傳資源目錄,“現已基本摸清家底”。

全面禁食陸生野生動物

餘建紅介紹,現行野生動物保護法主要從保護的角度對三大類(國家重點、省重點、“三有”)野生動物的保護作出規定,範圍比較窄。《決定》在法律禁止食用規定的基礎上,全面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條例》根據《決定》,將保護的野生動物以外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納入《條例》的調整範圍,築牢了公共衛生安全的閘門。

人工繁育、人工飼養是開展野生動物保護,挽救珍貴、瀕危物種的重要手段。《條例》完善了人工繁育制度,實行了更為嚴格規範的管理。如明確了出售和非食用性利用列入人工繁育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的野生動物,應當提供合法來源證明。

《條例》對禁食範圍的規定與《決定》保持一致,明確禁止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和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以及有關法律禁止食用的其他野生動物;禁止生產、經營使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製作的食品。

食“野味”最高罰款20倍

《條例》落實《決定》要求,對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和其他有關法律禁止獵捕、交易、運輸、使用野生動物的行為,在現行法律規定基礎上予以加重處罰。

對違反規定食用“三有”以及其他陸生野生動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飼養的陸生野生動物,以食用為目的捕獵、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其他陸生野生動物的行為,參照適用現行法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對違法生產經營禁止食用的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食品的,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予以處罰。

《條例》對餐飲單位在遵守禁食野味方面做出更為詳細的規定,要求不得用禁食野生動物的名稱、別稱、圖案製作招牌或者菜譜,電商平臺不得提供推介、點餐、配送等服務。

“在徵求意見過程中,有意見認為對違法食用者的處罰過輕。”餘建紅表示,《條例》對於食用禁食野生動物的行為做出更為嚴厲的處罰——對非法食用野生動物的,按照野生動物及其製品價值的倍數進行處罰。對食用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最高可處其價值20倍罰款;對食用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最高可處其價值5倍罰款。

《條例》對寵物飼養做出限制,要求對於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陸生脊椎野生動物,或者其他存在危害公共衛生安全、生態安全、公共秩序風險的野生動物,不得作為寵物飼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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