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降压药物的禁忌证(二)


常见降压药物的禁忌证(二)

二号人物:ARB


代表:氯沙坦、缬沙坦、坎地沙坦等


ARB是继ACEI后对高血压及心血管疾病等具有良好作用的降压药物。ARB与ACEI相比同样具有良好的降压效果,且无ACEI的干咳、血管紧张性水肿等不良反应,患者治疗依从性更高,已成为一线降压药物,在临床得到了广泛应用。


ARB除降压外,还具有心血管、肾脏保护及改善糖代谢的作用,优先选用的人群包括高血压合并左室肥厚、心功能不全、房颤、冠心病、糖尿病肾病、微量白蛋白尿或蛋白尿、代谢综合征及不能耐受ACEI的患者,在临床中也应注意其不良反应及禁忌证。


▎禁忌证:


ARB可致畸,禁止用于妊娠高血压患者;

ARB扩张肾小球出球小动脉,导致eGFR下降,肌酐水平升高,血钾升高,因此高血钾或双侧肾动脉狭窄患者禁用ARB。


▎注意事项:


因ARB扩张肾小球出球小动脉>扩张肾小球入球小动脉,肾小球滤过压下降,肾功能减退、eGFR下降、血肌酐和血钾水平升高。因此,对慢性肾脏病(CKD)4期或5期患者,ARB初始剂量减半并严密监测血钾、血肌酐水平及eGFR的变化;血肌酐水平≥3 mg/dl 者,慎用ARB;

单侧肾动脉狭窄患者使用ARB应注意患侧及健侧肾功能变化;

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或心衰患者,先从小剂量ARB起始(约常规剂量的1/2),避免首过低血压反应,逐渐增加剂量至患者能够耐受的靶剂量;

对有高钾血症和肾损伤的患者,避免使用ARB+ACEI,尤其是ARB+ACEI+盐皮质激素受体拮抗剂;

ARB致咳嗽的发生率远低于ACEI,但仍有极少数患者出现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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