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搭保險”, 又見借貸搭售

“借款本金18萬,還了5期後發現貸款竟然裡面還有保險費和服務費、擔保費”,近期,某先生在第三方投訴網站上曝光了自己“被套路”的貸款遭遇。

“我在平安普惠借了一筆錢,借款本金18萬,已經還了5期,最近我算了一下一年的收益支出,結果發現有很多錢不知道去哪了,今天我就好好的核對了一下所有的賬單,發現這筆借款嚴重不對,年化利率都42%了。我好好看了一下賬單竟然裡面還有保險費和服務費、擔保費,這部分費用從來都沒有人和我說過。我毫不知情。我作為消費者,自己被買了保險,我竟然不知情。你們不應該通知我一聲。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裡有規定,投保人購買保險後,收到保單之日起有10天猶豫期,你們從未給我寄過紙質的保單。我連猶豫的資格都沒有。”



與這位投訴客戶有相同遭遇的消費者不在少數,在第三方投訴平臺僅3月26日從10點-17點半天時間,該產品就有超60條該類型投訴,而投訴均顯示“處理中”狀態。

“強搭保險”, 又見借貸搭售

根據另外一位畢先生的投訴,其於2017年5月份在平安普惠借款80000元,實際到賬77600元,分36期還款每期3873.70元,共計3873.70×33=127832.1。

根據《關於2019年進一步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關於進一步規範和完善扶貧小額信貸管理的通知》、《關於進一步規範個人消費貸款有關問題的通知》等,明確禁止“借貸搭售”行為。

此外,2019年11月18日,兩家大型銀行均因北京分行小微貸款搭售保險產品、轉嫁成本等受到通報批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督查室通報,某國有銀行北京分行個別客戶經理違規向小微企業借款客戶搭售人身險產品。該人身險產品以借款人為被保險人,以意外傷害身故及殘疾為保險責任,以銀行為第一受益人。某大型銀行北京分行也存在違規搭售人身險產品,該產品以重大疾病、身故、意外傷害身故及殘疾為保險責任。

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是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的重要任務。對此,監管部門出臺了一系列措施,並多次開展專項檢查和整治,要求銀行機構規範經營行為,不得變相提高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取得了良好效果。然而現實中有些銀行機構對中央政策和監管要求視而不見,仍舊我行我素甚至打“擦邊球”,違反相關監管要求,變相收費,抬高了小微企業綜合融資成本,這些問題亟待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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