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生產生活秩序加快恢復,長春的酒駕醉駕違法行為有所抬頭、事故隱患增加。為遏制酒駕醉駕上升勢頭,有力有效服務復工復產,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和吉林省公安廳交通管理局統一部署,長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組織各轄區大隊嚴查酒駕醉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
案例1:
90後女孩被查醉駕竟還擺POSE!
4月5日凌晨3時27分,朝陽大隊民警在百匯街查處一起酒後駕車違法行為。駕駛員打開車窗後,民警聞到一股濃重的酒氣,經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女駕駛員吳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88mg/100ml,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在民警拍攝違法照片時,94年出生的吳某並沒有認識到酒駕的危害和嚴重性,竟對著鏡頭擺起了POSE,她將面臨6個月以下拘役並處罰金、吊銷駕駛證並且五年內不能重新考取駕駛證的處罰。
案例2:
醉酒男子棄車逃跑,與交警跑起了“馬拉松”
4月5日下午16時許,南關大隊文廟網格民警在前進大街執勤時,發現一輛車牌號為吉A****9的銀灰色小型客車逆向行駛,民警上前盤查發現駕駛員身上有酒氣。
正當民警要對其進行酒精檢測時,駕駛員突然棄車逃跑,民警一路跟隨,一公里後駕駛員體力不支束手就擒。經呼氣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84mg/100ml,駕駛員涉嫌醉酒駕車。
案例3:
無證+酒駕,你跑也沒用!
4月5日晚18時許,蓮花山大隊民警在長吉南線與泉眼大街交匯處排查酒駕時,發現一輛摩托車看見警車後隨即逆行掉頭行駛,意圖逃跑。
民警上前攔截,發現該駕駛員不僅沒有摩托車駕駛證,還存在酒駕嫌疑。經呼吸式酒精測試儀檢測,結果為40mg/100ml。駕駛員對無證駕駛和飲酒駕駛摩托車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清明節小長假統一行動中,長春交警共出動警力4036人次,警車1134臺次,設置固定崗點282處。查處飲酒駕駛違法行為550起,醉酒駕駛違法行為204起。
希望廣大駕駛人
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自覺遵法守規
安全文明出行
切勿心存僥倖酒後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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