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對錘子科技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法院對錘子科技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我自己沒有用過錘子手機,但有身邊的數碼發燒友說性價比還不錯。

我知道羅永浩,是因為他經常爆出一些驚世駭俗的個人言論,

其本人在國內還是有一定知名度的。

近日該公司被爆出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被限制消費。

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法律後果是哪些?

同時提醒那些自身權益被侵犯的人,好好利用起法律武器更好保護自己。

10月30日,丹陽市人民法院向北京錘子數碼科技有限公司

(下稱:錘子科技)頒發“限制消費令”:

由於該公司未按執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

對錘子科技採取限制消費措施,並限制該公司及該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

羅永浩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六)旅遊、度假;

(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

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據悉,限制消費令限制高消費的目的是為了防止財產減損。

限制消費令顯示,立案日期為2019年9月4日。

限制消費令還稱,“如你單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影響債務履行的直接責任人員、實際控制人)

因私消費以個人財產實施前述行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請。

如你單位因經營必需而進行前述禁止的消費活動的,

應當向本院提出申請,獲批准後方可進行。”

“如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查證屬實的,

本院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定,

予以罰款、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院對錘子科技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法院對錘子科技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法院對錘子科技採取限制消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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