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計之趁火打劫

三十六計之趁火打劫

▲ 圖片來自於網絡

第六計 趁火打劫

【原典】

敵之害大,就勢取利。剛決柔也。

【解說】

當敵人處於困難處境的時候,應該趁著這個有利的時機出兵,以獲得勝利。這就是“以剛克柔”的方法。

趁火打劫原意是趁著別人家裡失火,一片混亂的時候去搶別人家的財物,指乘別人處於危難時從中撈一把。此計用在軍事上指的是當敵人遇到困難或危難的時候,就要趁此機會出兵進攻,制服對手,取得勝利。


故事鏈接:

《曹操滅袁氏》

東漢末年,袁紹在官渡之戰敗給曹操後就重病臥床。臨死前,袁紹立了他寵愛的小兒子袁尚為繼承人,而沒有立他的大兒子袁譚。這種廢長立幼的做法,在中國古代,是不合規矩的。

曹操得知這個消息後,決定趁著這個機會,徹底消滅袁氏。他帶領大軍直奔黎陽攻打袁譚,袁譚被打敗後,就向袁尚求救,兄弟倆的軍隊聯合起來,實力大增,曹操久攻不下,非常煩惱。

這時,曹操的謀士郭嘉就勸他:“其實,我們不用動手就可以消滅他們。” 曹操聽了,很不解,郭嘉接著說:“袁紹廢長立幼,就埋下了一個禍端,這兄弟倆,遲早要起內訌。如果我們現在去攻打他們,只會促使他們團結起來,如果我們不去理睬他們,那麼這兄弟倆就會為了繼承權的問題爭的你死我活,曹操一聽,覺得有道理,於是就撤兵了。

曹操一離開,袁氏兄弟倆就鬥起來了,因為袁尚被指定為繼承人之後,從袁紹那兒得到的兵馬糧草要比袁譚的多,所以袁譚打不過他,於是就向曹操求救。曹操立刻與袁譚一起攻打袁尚,並順利地消滅了袁尚。然後,曹操以莫須有的罪名出兵攻打袁譚,在很短的時間內,把袁譚也消滅了,就這樣,曹操利用袁氏兄弟內訌就把“火”,消滅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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