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蹺!失蹤月餘來報案 警方介入12小時破烏龍

2020年4月8日,樂陵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到居民王某報案,稱其妻子劉英(化名)於2020年2月24日下午離家後失去聯繫,一直未歸。

接到報警後,辦案民警迅速展開調查,經查,報案人王某有犯罪前科,系刑滿釋放人員,一個半月前,王某的妻子劉英(化名)稱出門要賬便離開家,隨後失去聯繫。民警經全面核查,發現劉英(化名)離家前,曾與一李姓男子聯繫密切。2月25日晚上19:03分關機後再無蹤跡。

該女子是否失蹤?

為何失蹤月餘才來報案?

這段時間內,劉英(化名)又是否遭遇了不測?

眾多疑點和問題面前,樂陵警方沉著應對,細緻分析,全面摸排,經查,該李姓男子是劉英(化名)的前夫,報案人王某與劉英(化名)同居,育有一女。據此,辦案民警分兵兩路,一路詳查失蹤女子劉英(化名)失蹤前後的具體情況,一路去到劉英(化名)前夫李某老家進行走訪調查。


蹊蹺!失蹤月餘來報案 警方介入12小時破烏龍

到了李某居住的村莊後,民警發現,李某家中院門緊鎖,經聯繫警務助理,反映李某已經離開20多天,也未見到其家中有女子出入。隨後,民警細緻排查,找到了李某,交談中民警觀察到李某言辭閃爍,隻言片語,拒不交代劉英(化名)的下落,見此民警對李某耐心開導,講法律政策及其中的利害關係,最終李某終於說出,因前妻與王某感情不和,欲與其複合,而家人不同意,又擔心王某糾纏,遂製造失蹤假象,並將前妻劉英(化名)藏匿在一偏僻住宅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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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此,該“失蹤”事件證實,乃是一場烏龍事件。辦案民警告知報案人其家屬已經找到,並告知劉英(化名)可通過申請訴訟,協議離婚。

這正是:

婦女失蹤一月半,

才來刑警要報案,

關係複雜有疑點,

兵貴神速快研判,

十二小時連軸轉,

失蹤婦女終找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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